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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机场: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意见2019-04-27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贺云先生的提名发表
以下独立意见:
    一、通过审查其学历、任职经历及其他相关信息,我们认为
公司董事会提名贺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贺云先生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
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
除、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的
情况。
    三、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贺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亚英、沈维涛、赵波




                                        2018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