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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2021年修订版)2021-08-27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2021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股份
公司”)投资理财产品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防范理
财风险,维护股份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
合股份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本
部。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理财产品管理”是指股份公司为充分
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股份公司收益,运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的理财投资。
       第三条 股份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原则为:
    (一)股份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品种,限定在本金安全、收
益稳定、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货币基金、
深圳市属国资系统内控股企业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理财产品
的预期收益率原则上应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二)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为股份公司暂时闲置的资金,不
得影响股份公司日常运营及扩建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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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股份公司投资理财产品,必须充分防范风险,交易对
方应是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和深圳市属国资系统内
控股企业;
    (四)必须以股份公司名义设立理财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个
人账户投资理财产品。
                 第二章 理财业务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 股份公司投资理财产品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权
限由股份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决定,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应
发表明确意见。股份公司管理层根据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授权进
行具体理财产品的审核批准。
             第三章 理财业务的管理机构及信息披露
    第五条 股份公司财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经办部门,具
体负责:
    (一)根据股份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等情
况,对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
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二)每年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合理确定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和投资活动所需资金以及闲置资金金额,提出理财额度并制定理
财计划;
    (三)筹措理财产品业务所需资金,根据董事会授权的投资
额度及期限提出投资方案,逐笔报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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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
    (四)根据签署的投资理财产品协议及时与交易对方进行结
算;
    (五)按财务制度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账务处理,做好相关
档案的归档和保管;
    (六)密切关注有关金融机构的重大动向,出现异常情况时
须及时报告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便股份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
金,避免或减少股份公司损失;保持与有关金融机构相关人员的
沟通,及时了解股份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的最新情况。
       第六条 股份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理财产品业务的信
息披露工作,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对财务部门提供的理财业务信息进行分析和判
断,履行股份公司信息披露审批流程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开
披露。财务部门必须确保提供的理财业务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证券事务管理部门须确保披露的内容和财务部门提供内容
保持一致性。
                  第四章 理财业务的风险控制
       第七条 股份公司审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负
责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审计。
       第八条 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检查,并对


                                                         3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投资理财产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九条 股份公司监事会有权对股份公司投资理财产品按项
目进行审计,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审核并
发表意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股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2021年8月25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 原《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试行)》(深机股发〔2017〕19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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