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已经事前从公司获 得并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及相关材料,在全面了解情况后,我们本着客观公允和实事求是 的态度,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健经营,提出 2022 年度 拟不实行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预案,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 公司监事: 叶文华、潘明华、郝航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