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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机场: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董事意见2023-03-31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
监会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我
们作为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前已获得我们的事前认可。
    2022 年度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
所需要的交易活动,交易事项均按照规范程序进行了审议。公司
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充分的论证,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了关联交易的表
决;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允性定价原则,不会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
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
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公司对 2023 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的
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预计的关联交
易额度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
能够保证市场公允性,能够切实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非
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
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
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