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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张家界:九届十一次董事会暨2017年度董事会决议2018-04-03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张家界             公告编号:2018-004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一次董事会暨 2017 年度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一次

董事会暨 2017 年度董事会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在张家界国际大酒店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通知相关与会

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8 人,董事谢斌先生因公务出差

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董事罗选国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监事会 3 名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文

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所议事项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董事会 2017 年来所做的工作进

行了总结,对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阐述了 2018

年公司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明确了 2018 年的经营目标。详见《公

司 2017 年度报告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

分析》。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项尚须获得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7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聘请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对《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计,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8]1017 号)。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相关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 2018 年 4 月 3 日巨潮资讯网

上公告。

    本议案事项尚须获得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报字

[2018]1017 号《审计报告》确认,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 2017 年 度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67,362,245.89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115,018,233.11 元,根据公司

章程规定,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501,823.31 元,加年初未

分 配 利 润 33,661,444.29 元 , 减 2016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金 额

26,950,152.52 元 , 2017 年 度 母 公 司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110,227,701.57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248,833,444.50 元)。根

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6 年—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

入下一年度,留存资金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投资建设的需

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的专项说明》、相关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 2018 年 4 月 3 日

巨潮咨讯网上公告。

   本议案事项尚须获得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含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18

年度支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 68 万元,

其中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等费用为 53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5 万元。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相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 2018 年 4 月

3 日巨潮咨讯网上公告。

       本议案事项尚须获得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见 2018 年 4 月 3 日

巨潮咨讯网上公告。

       表决结果:票 9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相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 2018 年 4 月

3 日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本议案事项尚须获得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见 2018 年 4 月 3 日巨潮咨讯网上公

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项尚须获得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独立董事独立

意见,具体内容见 2018 年 4 月 3 日巨潮咨讯网上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景区景点计划接待游客648.42万人,计划完成营业

收入54,184.68万元。如遇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或不

可抗力等因素影响,视情况予以调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 2018 年度贷款总额的议案》

       为了保证日常经营和项目投资的顺利开展,同意 2017 年向银行

申请贷款 117,320.00 万元。2018 年度公司在计划贷款额度内可用公

司拥有资产办理抵押、质押或集团内部互相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审批。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项尚须获得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

2018 年 4 月 3 日巨潮咨讯网上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

议案》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以下简称为“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的资格和条件进行逐项核

对,认为公司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

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相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 2018 年 4 月

3 日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本议案事项尚须获得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议案》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方案如下: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

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21 亿元(含

6.21 亿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

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

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
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

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

“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

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

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

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

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

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

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

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

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

人承担。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

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

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

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

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

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

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

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

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

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

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

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

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

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

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

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

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

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

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

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

足转换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

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

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

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 0.01 元。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
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

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

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

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

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

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

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

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

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

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

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

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

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

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
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

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

售权。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

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

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

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

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

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

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
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③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

持有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

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

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

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

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

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担保人发生重大变化;

    (5)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6)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

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表决结果:9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九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

通过该项目作为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6 年

11 月 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该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并于 2017 年 1 月 11 日出具了核准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通过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839,384,157.77 元。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2,100.00 万

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继续投向大庸古

城(南门口特色街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前次募集资金      本次拟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净额              总额
     大庸古城(南门口特色街
1                               220,981.80       83,938.42           62,100.00
     区)项目
           合计                 220,981.80       83,938.42           62,100.00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的大庸古城(南门

口特色街区)项目系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前次募投

项目。由于行业及市场情况发生了变化,公司针对该募投项目进行了

相关调整,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为 220,981.80 万元。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如本次募集资金不足或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或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

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八)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

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

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九)担保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本子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由本次董事会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

关联董事赵文胜先生、袁祖荣先生、罗选国先生、谢斌先生、王爱民

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十)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

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相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 2018 年 4 月

3 日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所

涉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还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部门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

的方案为准。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见 2018 年 4 月 3 日巨潮咨讯网上公告。

    本议案事项尚须获得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见 2018 年 4 月 3 日巨

潮咨讯网上公告。

    相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 2018 年 4 月

3 日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投资大庸古城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决定继续投资建设大庸古城(南门口特色街区)项目。该
项目与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时确定的实施主体、实施地址、主要建设

内容等均保持一致,但由于行业及市场情况发生了新变化,公司针对

前次募投项目的部分内容进行了相关调整,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1、项目投资总额的调整

    基于对行业及目前市场具体情况的变化,公司对项目投资估算进

行了相应的调整。由于土地购置费用增加、工程造价上涨、部分项目

高端化等原因,公司调增了土地使用权购置费、工程建设投资费用等

费用,调整前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188,278.00 万元,调整后项目预

计投资总额为 220,981.80 万元。

    2、项目筹资方式的调整

    由于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预计投资

总额,且低于预计募集资金金额,在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需

通过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方式解决该项目资金不足的问题。为了积

极推进该项目建设、降低融资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公司经过审慎

的研究,拟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解决该项目建设资

金不足的问题。

    3、项目效益测算的调整

    受到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根据目前的市场情况对项

目的主要原材料和主要产品价格进行了调整,项目达产后预测的效益

情况有所变动。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项尚须获得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见 2018 年 4 月 3 日巨潮咨讯网上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相关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 2018 年 4 月 3 日巨潮资讯网

上公告。

    本议案事项尚须获得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具体内容见 2018 年 4 月 3 日巨潮咨讯网上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项尚须获得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

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

体做出了承诺,并编制了《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

告》,具体内容见 2018 年 4 月 3 日巨潮咨讯网上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相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 2018 年 4 月

3 日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本议案事项尚须获得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建立和健全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性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回报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 37 号)、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

[2013] 43 号)和湖南省证监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工作的通知》(湘证监公司字[2014] 1 号)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具体内

容见 2018 年 4 月 3 日巨潮咨讯网上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相关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 2018 年 4 月 3 日巨潮资讯网

上公告。

    本议案事项尚须获得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根据资

本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

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

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

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

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

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债券利率、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

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

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

事宜;

    2、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根据监

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

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4、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

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

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

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5、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

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
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

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

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

整;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

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终止实施;

       8、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事宜。

       9、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

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项尚须获得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

       董事会提议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下午 14:30 召开,会议地点

张家界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室,《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18-006)具体内容见 2018 年 4 月 3 日巨潮咨讯网上公告。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