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2019-01-10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 张家界 公告编号:2019-003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
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可转债的申请文件,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 2018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可转债相关事项的议
案,本次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1,000.00 万元(含本
数)。
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180741
号),对公司提交的《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2018 年 9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
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中国证监会行政许
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连同中介机构均按照上述文
件的要求进行了回复并报送了反馈意见。
二、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并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的原因及审批程
序
由于资本市场整体环境和公司业务发展等情况发生了变化,经综
合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中国
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根据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
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的申请文件事宜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可转债相关事宜的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9年1月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
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
三、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并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材料对公司
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并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材料是综
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目前公司各项
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并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材料
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
2、《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
3、《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