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股份: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8-11-27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度股份”)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核心骨干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智
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定《智
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称
“《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业务人员,但不包括独立董事、监
事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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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与修订本办法。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三)公司证券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并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
(四)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9-2021年三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
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次解除限售 上市公司 2019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 7.8 亿;
第二次解除限售 上市公司 2020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 8.6 亿;
第三次解除限售 上市公司 2021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 9.5 亿。
为免生疑义,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股权激励
费用的影响)。
(2)根据业绩完成情况,按照以下规定分别确定该年解除限售比例:
A. 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实现或超过100%,则当年待解除限售股
票部分的实际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B. 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实现85%(含85%)~100%(不含100%),
则当年待解除限售股票部分的实际解除限售比例为80%;
C. 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实现75%(含75%)~85%(不含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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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当年待解除限售股票部分的实际解除限售比例为70%;
D. 其余任何情形下,当期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可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
较差四档。
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及合格的激励对象即通过考核,考核结果为较差的激
励对象即未通过考核。未通过考核的激励对象,其当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
除限售,应由公司回购注销;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申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19-2021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
六、考核程序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
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
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七、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激励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激励对象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激励对象。如果激励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
可与证券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激励对象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5
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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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证券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
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绩效
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保存期十年。
八、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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