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股份: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19-04-26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5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9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含税)。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说明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期
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财务
审计意见及内控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与
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90万元(含税),内控审
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含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
资质文件详见附件。
二、关于本次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致同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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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结合公司情况,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事务所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向公司管理层认真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审计机构的相关资质证明
材料。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
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
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本次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原因真实合理,履行程序合法合规,
审核依据充分完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制
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9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
万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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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
请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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