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6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智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股东负责、实事求是的态
度,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与落实,现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9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计划与关联方福建风灵创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风灵
创景科技有限公司和福建智度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流量采购、
产品推广及与关联方之间的服务,预计总金额2000万元。
以上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二)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通过审核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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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事
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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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东辉 余应敏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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