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23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
营,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及期限
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关于调整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调整公司暂时闲置
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额度、时间及范围,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
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内控程序健全,本次调整公司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证券投资相关事项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以下无正文。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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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应敏 段东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