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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9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

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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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21 号-租赁》。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

现值进行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计算

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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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当期损

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

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

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

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

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

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

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

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

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

要求进行相应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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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