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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度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1-05-2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简称“智度投资”,
现简称“智度股份”或“公司”)2016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智度股份本次交易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
的事项进行了审核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智度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情

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智度德
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6】834 号)核准,核准公司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发行 231,742,395 股
股份,购买上海猎鹰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猎鹰网络”)100%股权、上海智
度亦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复信息”)100%股权、北京掌汇天下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掌汇天下”)46.875%股权,支付现金购买 Spigot, Inc.
(以下简称“Spigot”)100%股权,同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核准公司向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26,146,372 股股份、
向上海亦复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4,248,039 股股份、向计宏铭
发行 38,233,039 股股份、向罗川发行 3,542,780 股股份、向袁聪发行 1,983,065
股股份、向缪志坚发行 713,012 股股份、向徐锋发行 868,983 股股份、向北京盈
聚思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1,247,771 股股份、向上海易晋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发行 43,106,117 股股份、向上海今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 32,658,882


                                    1
股股份、向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发行 17,112,282 股股份、向深
圳市隽川科技有限公司发行 20,688,352 股股份、向深圳市零零伍科技有限公司发
行 9,176,117 股股份、向刘伟发行 5,882,294 股股份、向深圳市来玩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 5,803,941 股股份、向深圳市前海信中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
行 5,490,176 股股份、向昱烽晟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2,745,176 股股份、向上
海翌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2,470,588 股股份、向张丽芬发行 2,470,588 股股份、
向深圳市前海新合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1,797,176 股股份、向潘耀坚发行
1,646,823 股股份、向深圳市永兴正科技有限公司发行 1,597,764 股股份、向深圳
市锋行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发行 1,553,647 股股份、向深圳市红煌科技有限公司发
行 559,411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19,381,688 股新
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的股份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认购股份的限售期安排如下:

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数   法限   12 个月           24 个月       36 个月       48 个月       60 个月

亦复壹投资    4,248,039     12      212,401           212,401       849,607       2,124,019      849,611

  计宏铭      38,233,039    12     1,911,651         1,911,651     7,646,607     19,116,519     7,646,611

智度德普      26,146,372    36               -                 -   7,843,911     13,073,186     5,229,275

               868,984      36               -                 -    260,695        434,492       173,797
  罗川
              2,673,796     12      133,689           133,689       534,759       1,336,898      534,761

  袁聪        1,983,065     12       99,153            99,153       396,613        991,532       396,614

  缪志坚       713,012      36               -                 -    213,903        356,506       142,603

  徐锋         868,983      36               -                 -    260,694        434,491       173,798

盈聚投资      1,247,771     36               -                 -    374,331        623,885       249,555

易晋网络      43,106,117    36                                               -   30,387,284    12,718,833

今耀投资      32,658,882    36                                     8,387,858     17,739,247     6,531,777

拉萨智恒      17,112,282    36                                     5,133,685      8,556,141     3,422,456

隽川科技      20,688,352    36                                     6,206,505     10,344,176     4,137,671

  零零伍      9,176,117     36                                     9,176,117               -             -

  刘伟        5,882,294     36                                     1,764,688      2,941,147     1,176,459

来玩科技      5,803,941     36                                     5,803,941               -             -

前海信中鼎    5,490,176     36                                     1,647,052      2,745,088     1,098,036



                                                 2
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数        法限      12 个月        24 个月       36 个月          48 个月         60 个月

昱烽晟泰        2,745,176          36                                       823,552        1,372,588        549,036

上海翌卓        2,470,588          36                                       741,176        1,235,294        494,118

  张丽芬        2,470,588          12        123,529        123,529         494,117        1,235,294        494,119

前海新合力      1,797,176          36                                     1,797,176                 -               -

  潘耀坚        1,646,823          36                                       494,046         823,411         329,366

永兴正科技      1,597,764          36                                     1,597,764                 -               -

锋行天下        1,553,647          36                                     1,553,647                 -               -

红煌科技         559,411           36                                       559,411                 -               -

智度德普       349,748,501         36                                  104,924,550    174,874,251         69,949,700

智度集团       69,633,187          36                                    20,889,956       34,816,594      13,926,637

  合计         651,124,083                 2,480,423       2,480,423   190,376,361    325,562,043        130,224,833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承诺净利润(万元)                                   实际净利润(万元)
公司名称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猎鹰网络
              8,838.42     11,700.00    15,210.00   18,252.00        9,435.61   12,107.50    15,983.75     20,742.24
(人民币)
  亦复信息
              3,500.00      4,550.00     5,915.00      7,098.00      3,537.92    4,654.06     6,324.03      7,621.97
(人民币)




                                                       3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发行中的承诺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发行中的承诺                                        承诺履行情况

             一、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现时与智度投资、上海亦复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未来不会从事或开展任何与智度投资、上海亦复构成同业竞争或可
             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智度投资、上海亦复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公司/企
             业。
             三、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后的 5 年内,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违反本承诺的,按实际    正常履行中
             发生交易获利金额的 10 倍或按智度投资核算的上海亦复的实际损失金额的 10 倍向上海亦复支付赔偿。本企业同意
             与本企业/本人按照在标的资产中的相对持股比例优先承担上述赔偿义务,不足部分由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承担。
             四、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智度投资股份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且不可撤销之承诺。
上海亦复
             如截至本企业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本企业用于认购股份的亦复信息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超过十二个月,      亦复 壹等智度亦复 的
壹投资管
             则本企业相应取得的股份,调整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在法定限售期届满后,      原股 东承诺智度亦 复
理合伙企
             将按照以下分期解锁方式履行:                                                                              2015 年度到 2018 年度
业(有限合
             (1)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完成其相应 2015 年度、2016 年度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    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后
    伙)
             具 2016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不超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   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 的
             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 5%;                                                                          净利 润分别为不低 于
             (2)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履行了其至 2017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7     3,500.00 万元、4,550.00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不超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       万元、5,915.00 万元、
             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 5%。                                                                              7,098.00 万元;实际实
             (3)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履行了其至 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8     现 的 数额 分别 为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不超过其持      3537.92 万元、4654.06
             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 20%                                                          万元、6324.03 万元、
             (4)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届满,可转让或交易不超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      7621.97 万元,均完成



                                                                    4
股东名称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发行中的承诺                                   承诺履行情况

           份数)的 50%。                                                                                         了承诺的业绩。
           (5)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届满,可转让或交易其他全部未解锁部分股份。                           亦复 壹分别在本次 新
                                                                                                                 增股 份上市之日起 十
                                                                                                                 二个月届满、二十四个
                                                                                                                 月届满、三十六个月、
                                                                                                                 四十八个月届满,且完
                                                                                                                 成了相应的业绩承诺,
                                                                                                                 在会 计师出具相应 的
                                                                                                                 资产 盈利预测实现 情
                                                                                                                 况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转让或交
                                                                                                                 易的 公司股份数量 均
                                                                                                                 未超过其承诺的数量。
                                                                                                                 综上,截至目前,该项
                                                                                                                 承诺正常履行中。
           一、本人/本企业成立至今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未履行承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
           施或行政处罚,以及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任何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
           为以及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等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
           任何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已履行完毕
 计宏铭    二、本人/本企业成立至今均未受到过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民事诉讼及
           仲裁的情形。上述承诺均系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及遗漏之处,本人/本企业愿就上述承诺内容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人/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事项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上述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已履行完毕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股东名称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发行中的承诺                                        承诺履行情况

           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在智度投资拥有权益的
           股份。
           为了保护智度投资的合法利益,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本公司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公
           司保证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智度投资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
           开,不从事任何影响智度投资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智度投资
           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智度投资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现时与智度投资、上海亦复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未来不会从事或开展任何与智度投资、上海亦复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
           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智度投资、上海亦复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公司/企业。
           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违反本承诺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所获相关收益将无条件地归智度投资享 正常履行中
           有;同时,若造成智度投资、上海亦复损失的(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将无条件
           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智度投资股份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且不可撤销之承诺。
           1、本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智度投资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计宏 铭等智度亦复 的
           2、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为保证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实现,本人同意自法定限售期届满后     原股 东承诺智度亦 复
           按照如下方式分期解锁转让本次交易取得的智度投资股份:                                                      2015 年度到 2018 年度
           (1)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完成其相应 2015 年度、2016 年度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后
           2016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不超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      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 的
           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 5%。                                                                          净利 润分别为不低 于
           (2)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履行了其至 2017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7     3,500.00 万元、4,550.00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不超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       万元、5,915.00 万元、
           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 5%。                                                                              7,098.00 万元;实际实
           (3)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履行了其至 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8     现 的 数额 分别 为



                                                                  6
股东名称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发行中的承诺                                        承诺履行情况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不超过其持      3537.92 万元、4654.06
           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 20%。                                                        万元、6324.03 万元、
           (4)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届满,可转让或交易不超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      7621.97 万元,均完成
           份数)的 50%。                                                                                             了承诺的业绩。
           (5)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届满,可转让或交易其他全部未解锁部分股份。                               计宏 铭分别在本次 新
           3、本人在转让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智度投资股份时,如担任智度投资的董事、监事、高管职务,其减持股份数量还应     增股 份上市之日起 十
           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规定。                                                                    二个月届满、二十四个
           4、本人本次所认购智度投资新股的限售期,最终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审核要求执行。锁定期内,前述股份     月届满、三十六个月届
           因智度投资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变动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承诺。若根据证券监管部门      满、四十八个月届满,
           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前述锁定期的,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      且完 成了相应的业 绩
           调整。                                                                                                    承诺,在会计师出具相
                                                                                                                     应的 资产盈利预测 实
                                                                                                                     现情 况专项审核报 告
                                                                                                                     后 30 个工作日起,转
                                                                                                                     让或 交易的公司股 份
                                                                                                                     数量 均未超过其承 诺
                                                                                                                     的数量。
                                                                                                                     综上,截至目前,该项
                                                                                                                     承诺正常履行中。
           如截至本公司/本人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本公司/本人用于认购股份的猎鹰网络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超过十    张丽 芬等猎鹰网络 的
           二个月,则本公司/本人相应取得的股份,调整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相应在法     原股 东承诺猎鹰网 络
 张丽芬    定限售期满后履行以下分期解锁义务: I.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后且标的公司完成其相应 2015 年度、   2015 年度到 2018 年度
           2016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6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     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后
           本公司/本人可解锁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 5%; II.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    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 的



                                                                 7
股东名称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发行中的承诺                                       承诺履行情况

           月届满后且标的公司完成其相应 2017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7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净利 润分别为不低 于
           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本公司/本人可解锁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 5%;     8,838.42 万 元 、
           III.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后且标的公司完成其 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8 年   11,700.00 万 元 、
           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本公司/本人可解锁其持有    15,210.00 万 元 、
           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标的资产减值补偿的股份数)的 20%; IV.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届   18,252.00 万元;实际实
           满后,本公司/本人可解锁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 50%; V.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   现 的 数额 分别 为
           十个月届满后,本公司/本人可解锁其他全部未解锁部分股份。                                                  9,435.61 万 元 、
                                                                                                                    12,107.50 万 元 、
                                                                                                                    15,983.75 万 元 、
                                                                                                                    20,742.24 万元,均完成
                                                                                                                    了承诺的业绩。
                                                                                                                    张丽 芬分别在本次 新
                                                                                                                    增股 份上市之日起 十
                                                                                                                    二个月届满、二十四个
                                                                                                                    月届满、三十六个月届
                                                                                                                    满、四十八个月届满,
                                                                                                                    且完 成了相应的业 绩
                                                                                                                    承诺,在会计师出具相
                                                                                                                    应的 资产盈利预测 实
                                                                                                                    现情 况专项审核报 告
                                                                                                                    后 30 个工作日起,转
                                                                                                                    让或 交易的公司股 份
                                                                                                                    数量 均未超过其承 诺
                                                                                                                    的数量。



                                                                 8
股东名称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发行中的承诺                                       承诺履行情况

                                                                                                                     综上,截至目前,该项
                                                                                                                     承诺正常履行中。
           1、如截至本人取得智度投资本次发行的股份时,本人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个月,则本
           人相应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截至本人取得智度投资本次发行
           的股份时,本人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超过十二个月,则本人相应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2、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为保证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实现,本人同意自法定限售期届满后
                                                                                                                     袁聪 分别在本次新 增
           按照如下方式分期解锁本次交易取得的智度投资股份:
                                                                                                                     股份 上市之日起十 二
           (1)法定锁定期为十二个月的部分,自法定限售期届满后按照以下方式解锁:
                                                                                                                     个月届满、二十四个月
           ①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 5%;
                                                                                                                     届满 、三十六个月 届
           ②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 5%;
 袁聪                                                                                                                满、四十八个月届满,
           ③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 20%;
                                                                                                                     按照 承诺委托上市 公
           ④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 50%;
                                                                                                                     司办理解锁。
           ⑤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未解锁部分。
                                                                                                                     截至目前,该项承诺正
           (2)锁定期为三十六个月的部分,自法定限售期届满后按照以下方式解锁:
                                                                                                                     常履行中。
           ①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 30%;
           ②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 50%;
           ③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未解锁部分。
           3、如本人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 12 个月,则可参照限售期为 12 个
           月的安排相应调整法定限售期和分期解锁期。
           一、如截至本人取得智度投资本次发行的股份时,本人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个月,则      罗川 分别在本次新 增
           本人相应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截至本人取得智度投资本次发      股份 上市之日起十 二
 罗川
           行的股份时,本人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超过十二个月,则本人相应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      个月届满、二十四个月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届满 、三十六个月 届



                                                                  9
股东名称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发行中的承诺                                        承诺履行情况

             二、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为保证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实现,本人同意自法定限售期届满       满、四十八个月届满,
             后按照如下方式分期解锁本次交易取得的智度投资股份:                                                         按照 承诺委托上市 公
             1、法定锁定期为十二个月的部分,自法定限售期届满后按照以下方式解锁:                                        司办理解锁。
             (1)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 5%;                                     截至目前,该项承诺正
             (2)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 5%;                                   常履行中。
             (3)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 20%;
             (4)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 50%;
             (5)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未解锁部分。
             2、锁定期为三十六个月的部分,自法定限售期届满后按照以下方式解锁:
             (1)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 30%;
             (2)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 50%;
             (3)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未解锁部分。
               三、如本人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 12 个月,则可参照限售期为 12
             个月的安排相应调整法定限售期和分期解锁期。
               四、本人在转让本次交易中取得智度投资的股份时,如担任智度投资的董事、监事、高管职务,其减持股份数量还
             应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规定。
             五、本人本次所认购智度投资新股的限售期,最终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审核要求执行。锁定期内,前述股
             份因智度投资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变动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承诺。若根据证券监管部
             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前述锁定期的,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
             应调整。
深圳市隽     1、本公司承诺遵守以下法定限售期及分期解锁义务:                                                            上海 郡川等猎鹰网 络
川科技有     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智度投资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并承诺       的原 股东承诺猎鹰 网
限公司(现   在上述法定限售期满后履行以下分期解锁义务:I.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后且标的公司完成本公司相     络 2015 年度到 2018 年
已更名为     应 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8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减值   度扣 除非经常性损 益



                                                                    10
股东名称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发行中的承诺                                         承诺履行情况

“上海郡     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本公司可解锁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标的资产减值补偿的      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 东
川科技有     股份数)的 30%;前述关于“标的公司完成其相应 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包括了其实现了承诺的业绩以    的净 利润分别为不 低
限公司”,   及未实现承诺业绩但补偿义务人承担了补偿责任的两种情形,并在第二种情形下,可解锁的股份为股份补偿后业绩       于 8,838.42 万 元 、
以下简称     承诺人所持智度投资股份总数(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 30%,以下类同;II.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四十八    11,700.00 万 元 、
“上海郡     个月届满后,本公司可解锁其持有的全部(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 50%;III.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十     15,210.00 万 元 、
  川”)     个月届满后,本公司可解锁其他全部未解锁部分股份;                                                           18,252.00 万元;实际实
             2、如截至本公司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本公司用于认购股份的猎鹰网络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超过十二个月,    现 的 数额 分别 为
             则本公司相应取得的股份,调整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相应在法定限售期满后       9,435.61 万 元 、
             履行以下分期解锁义务: I.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后且标的公司完成其相应 2015 年度、2016 年度的     12,107.50 万 元 、
             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6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本公司可解锁     15,983.75 万 元 、
             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 5%;II.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届满后且标的公司     20,742.24 万元,均完成
             完成其相应 2017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7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   了承诺的业绩。上海郡
             作日起,本公司可解锁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 5%;III.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川分 别在本次新增 股
             个月届满后且标的公司完成其 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8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     份上 市之日起十二 个
             审核报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本公司可解锁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标      月届满、二十四个月届
             的资产减值补偿的股份数)的 20%;IV.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届满后,本公司可解锁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    满、三十六个月届满、
             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 50%;V.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届满后,本公司可解锁其他全部未解锁部      四十八个月届满,且完
             分股份;                                                                                                   成了相应的业绩承诺,
                                                                                                                        在会 计师出具相应 的
                                                                                                                        资产 盈利预测实现 情
                                                                                                                        况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转让或交
                                                                                                                        易的 公司股份数量 均
                                                                                                                        未超过其承诺的数量。



                                                                   11
股东名称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发行中的承诺                                        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该项承诺正
                                                                                                                       常履行中。
           3、易晋网络同意除承担上述法定限售及分期解锁义务外,还与上海今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隽川科技有限公
           司共同承担深圳市零零伍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来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新合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
           永兴正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锋行天下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红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承担人”)的分期解
           锁义务,易晋网络同意优先于上海今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隽川科技有限公司,以本公司本次认购智度投资
           的股份承担上述分期解锁义务。具体如下:
           (1)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后,且标的公司已完成其相应 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注册
                                                                                                                       鉴于 易晋网络与上 海
           会计师已出具 2018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如需要进行股份补偿的,
                                                                                                                       今耀 已经按照约定 承
           则本公司根据另行签署协议承担补偿义务,对于补偿后的全部剩余股份的 30%则为本公司本应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下
                                                                                                                       担了 被承担人的分 期
           称“本应解锁数量”);同时,需要承担被承担人所持全部可解锁股份的 70%的额外分期锁定义务(下称“额外锁定
                                                                                                                       解锁义务,上海郡川的
           份额总额 1”);本公司依次以其本应解锁数量减去额外锁定份额总额 1 的余额即为本公司本期实际可以解锁的股份数
                                                                                                                       股份正常解锁。
           量。
           (2)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届满后,本公司本应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公司所持补偿后的全部剩余股份的
           80%减去已解禁股份数量(下称“本应解锁数量”);同时,需要承担被承担人所持全部可解锁股份的 20%的额外分
           期锁定义务(下称“额外锁定份额总额 2”);本公司依次以其本应解锁数量减去额外锁定份额总额 2 后的余额即为本
           公司本期实际可以解锁的股份数量。
           (3)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届满后,本公司可解锁其他全部未解锁部分股份。
                                                                                                                 公司 2019 年 7 月实施
           4、本公司本次所认购智度投资新股的限售期,最终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审核要求执行。锁定期内,前述股 完成了 2018 年度权益
           份因智度投资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变动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承诺。若根据证券监管部 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
           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前述锁定期的,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 本 1,020,000,075 股为
           应调整。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12
 股东名称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发行中的承诺                                          承诺履行情况

                                                                                                                           元(含税);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送红股 1
                                                                                                                           股;同时,以资本公积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2 股。锁定期内,上
                                                                                                                           海郡 川因上述权益 分
                                                                                                                           派原因增加的股份,亦
                                                                                                                           遵守了锁定承诺。
拉萨经济      1、本公司/本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智度投资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拉萨 智恒等猎鹰网 络
技术开发      并承诺在上述法定限售期满后履行以下分期解锁义务:I.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后且标的公司完成本       的原 股东承诺猎鹰 网
区智恒咨      公司相应 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8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络 2015 年度到 2018 年
询有限公      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本公司/本人可解锁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标的资产减       度扣 除非经常性损 益
司;刘伟;潘    值补偿的股份数)的 30%;前述关于"标的公司完成其相应 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包括了其实现了承诺的      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 东
耀坚;上海     业绩以及未实现承诺业绩但补偿义务人承担了补偿责任的两种情形,并在第二种情形下,可解锁的股份为股份补偿         的净 利润分别为不 低
翌卓投资      后业绩承诺人所持智度投资股份总数(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 30%,以下类同;II.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于 8,838.42 万 元 、
管理有限      四十八个月届满后,本公司/本人可解锁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 50%;III.自新增股份      11,700.00 万 元 、
公司;深圳     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届满后,本公司/本人可解锁其他全部未解锁部分股份;                                          15,210.00 万 元 、
市前海信      2、如截至本公司/本人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本公司/本人用于认购股份的猎鹰网络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超        18,252.00 万元;实际实
中鼎股权      过十二个月,则本公司/本人相应取得的股份,调整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相应        现 的 数额 分别 为
投资合伙      在法定限售期满后履行以下分期解锁义务: I.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后且标的公司完成其相应 2015 年      9,435.61 万 元 、
企业(有限    度、2016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6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    12,107.50 万 元 、
合伙);昱烽   本公司/本人可解锁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 5%;II.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15,983.75 万 元 、
晟泰投资      届满后且标的公司完成其相应 2017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7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       20,742.24 万元,均完成
管理有限      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本公司/本人可解锁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 5%;III.自新     了承诺的业绩。



                                                                     13
股东名称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发行中的承诺                                        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      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后且标的公司完成其 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8 年度标的资    前述 股东在本次新 增
           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本公司/本人可解锁其持有的全部股     股份 上市之日起三 十
           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标的资产减值补偿的股份数)的 20%;IV.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届满后,本     六个月届满、四十八个
           公司/本人可解锁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 50%;V.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届     月届满,且完成了相应
           满后,本公司/本人可解锁其他全部未解锁部分股份。                                                           的业绩承诺,在会计师
                                                                                                                     出具 相应的资产盈 利
                                                                                                                     预测 实现情况专项 审
                                                                                                                     核报 告和减值测试 专
                                                                                                                     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
                                                                                                                     作日起,转让或交易的
                                                                                                                     公司 股份数量均未 超
                                                                                                                     过其承诺的数量。
                                                                                                                     截至目前,该项承诺正
                                                                                                                     常履行中。
           1、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智度投资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智度 德普等智度亦 复
           2、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为保证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实现,本企业同意自法定限售期届满     的原 股东承诺智度 亦
           后按照如下方式分期解锁本次交易取得的智度投资股份:                                                        复 2015 年度到 2018 年
北京智度
           (1)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完成其相应 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   度扣 除非经常性损 益
德普股权
           师出具 2018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    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 东
投资中心
           不超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 30%。                                              的净 利润分别为不 低
(有限合
           (2)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届满,可转让或交易不超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      于 3,500.00 万 元 、
  伙)
           份数)的 50%。                                                                                             4,550.00 万元、5,915.00
           (3)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届满,可转让或交易其他全部未解锁部分股份。                               万元、7,098.00 万元;
           3、如截至本企业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本企业用于认购股份的亦复信息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超过十二个月,   实际 实现的数额分 别



                                                                 14
股东名称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发行中的承诺                                       承诺履行情况

           则本企业相应取得的股份,调整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在法定限售期届满后,      为 3537.92 万 元 、
           将按照以下分期解锁方式履行:                                                                              4654.06 万元、6324.03
           (1)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完成其相应 2015 年度、2016 年度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    万元、7621.97 万元,
           具 2016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不超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   均完成了承诺的业绩。
           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 5%;                                                                          智度 德普在本次新 增
           (2)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履行了其至 2017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7     股份 上市之日起三 十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不超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       六个月届满、四十八个
           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 5%。                                                                              月届满,且完成了相应
           (3)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履行了其至 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8     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不超过其持      计师出具 2018 年度标
           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的 20%                                                          的资 产盈利预测实 现
           (4)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届满,可转让或交易不超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需减去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      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减
           份数)的 50%。                                                                                             值测 试专项审核报 告
           (5)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届满,可转让或交易其他全部未解锁部分股份。                               后 30 个工作日起,转
           4、本公司本次所认购智度投资新股的限售期,最终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审核要求执行。锁定期内,前述股     让或 交易的公司股 份
           份因智度投资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变动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承诺。若根据证券监管部      数量 均未超过其承 诺
           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前述锁定期的,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      的数量。
           应调整。                                                                                                  截至目前,该项承诺正
                                                                                                                     常履行中。
           本次认购的智度投资非公开发行之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本次认购的智度投资新
           股自限售期届满后按照以下方式解锁:
                                                                                                                截至目前,该项承诺正
           (1)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解锁限售期届满部分的 30%;
                                                                                                                常履行中。
           (2)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届满,解锁限售期限届满部分的 50%;
           (3)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六十个月届满,解锁限售期限届满部分的未解锁部分。



                                                                 15
股东名称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发行中的承诺                                       承诺履行情况

            一、如截至本人取得智度投资本次发行的股份时,本人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个月,则
            本人相应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截至本人取得智度投资本次发
            行的股份时,本人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超过十二个月,则本人相应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二、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为保证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实现,本人同意自法定限售期届满
            后按照如下方式分期解锁本次交易取得的智度投资股份:
            1、法定锁定期为十二个月的部分,自法定限售期届满后按照以下方式解锁:
            (1)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 5%;
            (2)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 5%;
                                                                                                                      缪志坚、徐锋分别在本
            (3)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 20%;
                                                                                                                      次新 增股份上市之 日
            (4)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 50%;
                                                                                                                      起六十个月届满,按照
缪志坚;徐   (5)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未解锁部分。
                                                                                                                      承诺 委托上市公司 办
    锋      2、锁定期为三十六个月的部分,自法定限售期届满后按照以下方式解锁:
                                                                                                                      理解锁。
            (1)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 30%;
                                                                                                                      截至目前,该项承诺正
            (2)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 50%;
                                                                                                                      常履行中。
            (3)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未解锁部分。
              三、如本人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 12 个月,则可参照限售期为 12
            个月的安排相应调整法定限售期和分期解锁期。
              四、本人在转让本次交易中取得智度投资的股份时,如担任智度投资的董事、监事、高管职务,其减持股份数量还
            应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规定。
            五、本人本次所认购智度投资新股的限售期,最终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审核要求执行。锁定期内,前述股
            份因智度投资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变动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承诺。若根据证券监管部
            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前述锁定期的,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
            应调整。



                                                                  16
股东名称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发行中的承诺                                      承诺履行情况

           一、如截至本企业取得智度投资本次发行的股份时,本企业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个月,
           则本企业相应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截至本企业取得智度投资
           本次发行的股份时,本企业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超过十二个月,则本企业相应取得的股份,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二、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为保证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实现,本企业同意自法定限售期届
           满后按照如下方式分期解锁本次交易取得的智度投资股份:
           1、法定锁定期为十二个月的部分,自法定限售期届满后按照以下方式解锁: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分别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 5%;
           (2)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 5%;                                 盈聚 思成在本次新 增
北京盈聚
           (3)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 20%;                                股份 上市之日起六 十
思成投资
           (4)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 50%;                                个月届满,按照承诺委
管理中心
           (5)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未解锁部分。                            托上市公司办理解锁。
(有限合
           2、锁定期为三十六个月的部分,自法定限售期届满后按照以下方式解锁:                                        截至目前,该项承诺正
  伙)
           (1)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 30%;                                常履行中。
           (2)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 50%;
           (3)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届满,解锁法定锁定期限届满部分的未解锁部分。
           三、如其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 12 个月,则可参照限售期为 12 个
           月的安排相应调整法定限售期及分期解锁期。
           四、本企业本次所认购智度投资新股的限售期,最终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审核要求执行。锁定期内,前述
           股份因智度投资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变动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承诺。若根据证券监管
           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前述锁定期的,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
           相应调整。
智度集团   本次认购的智度投资非公开发行之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本次认购的智度投资新 截至目前,该项承诺正
有限公司   股自限售期届满后按照以下方式解锁:                                                                   常履行中。



                                                                17
股东名称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发行中的承诺      承诺履行情况

           (1)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解锁限售期届满部分的 30%;
           (2)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届满,解锁限售期限届满部分的 50%;
           (3)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六十个月届满,解锁限售期限届满部分的未解锁部分。




                                                                18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各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
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情形。

    (三)关于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 年 5 月 31 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 144,266,4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0%;

    3、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临时提案》,决定以公司总股本
1,020,000,0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红股 1 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公司 2018 年权益分派事项已于 2019 年 7 月 5 日办理完毕,公司总股本增加
至 1,326,000,097 股。

    4、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
计 299,562 股。该部分股份已于 2020 年办理完回购注销登记,公司总股本变更
为 1,325,700,535 股。

    5、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19
于终止实施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共计 49,193,563 股。同意根据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 49,193,563 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部分股份已办理完回购注销登记,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276,506,972 股。

    6、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                质押、冻结
             持股总数量
  股东名称                                            占无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
               (股)   股份总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比例          (股)
亦复壹投资     2,485,181       1,104,495         0.09%          0.11%            0
计宏铭        37,277,381       9,940,595         0.78%          1.02%            0
智度德普     416,898,419      97,732,668         7.66%         10.02%            0
罗川           2,072,584        921,125          0.07%          0.09%            0
袁聪           1,558,585        515,599          0.04%          0.05%            0
缪志坚         3,735,723        185,385          0.01%          0.02%            0
徐锋             508,357        225,938          0.02%          0.02%            0
盈聚投资         730,002        324,422          0.03%          0.03%            0
拉萨智恒      22,245,967       4,449,193         0.35%          0.46%    15,450,000
刘伟           4,227,137       1,529,397         0.12%          0.16%            0
前海信中鼎     3,216,644       1,427,447         0.11%          0.15%            0
昱烽晟泰         715,979        713,747          0.06%          0.07%            0
上海翌卓         642,353        642,353          0.05%          0.07%            0
张丽芬         1,445,340        642,355          0.05%          0.07%            0
潘耀坚           428,270        428,176          0.03%          0.04%            0
智度集团      83,088,573      18,104,628         1.42%          1.86%            0
上海郡川
(深圳隽       6,704,571       5,378,973         0.42%          0.55%     6,377,946
川)
    合计     587,981,066     144,266,496        11.30%        14.78%     21,827,946
1、拉萨智恒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 4,449,193 股均处于质押状态;
2、上海郡川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 5,378,973 股中有 5,377,946 股处于质押状态;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中,袁聪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
4、质押、冻结的股份数为截至 2021 年 5 月 14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的数据。


                                           20
5、上表比例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
五入原因造成。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本次变动数                   占总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股份数量(股) 本比例
                        (股)       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61,345,377      20.47% -144,266,496       117,078,881   9.17%
高管锁定股             28,737,198       2.25%             0       28,737,198   2.25%
首发后限售股          231,856,779      18.16% -144,266,496        87,590,283   6.86%
首发前限售股              751,400       0.06%             0         751,400    0.0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1,015,161,595       79.53%    144,266,496   1,159,428,091   90.83%
股
三、总股本           1,276,506,972       100%             0    1,276,506,972    100%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智度股份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承
诺。智度股份本次 144,266,496 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智度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独立财务顾
问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21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