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17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广州智度宇宙技术有限
公司(暂定名)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进而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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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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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联义 刘广飞
2022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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