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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罗 牛 山:关于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2015-07-09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牛山”或“公司”)进行非公开发行股
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13]17号),公司对报告期内(最近三年及一期,即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6
月30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
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或调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具体情况如
下:

      公司房地产业务由分公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分公司具体执行(以下
简称“房地产分公司”),子公司海南锦地房地产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未开展房地
产开发业务。报告期内公司除因锦地翰城项目开发需要而通过转让取得海口市
白水塘3802.1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以外,未以房地产开发为目的取得任何住宅
商业用地。公司从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仅锦地翰城项目(分期开发),其中锦地
翰城四期尚未开始建设,一期至三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开发主   占地面积
 序号        项目名称                                       竣工时间           销售情况
                                   体        (㎡)
  1        锦地翰城一期         罗牛山      27,428.14    2011 年 5 月 3 日   已全部对外销售

  2     锦地翰城二期(A 区)    罗牛山      57,720.62    2013 年 7 月 12 日 已基本完成销售

  3     锦地翰城二期(B 区)    罗牛山      52,165.48          在建              预售中

  4        锦地翰城三期         罗牛山      5,503.15           在建              预售中


   该项目用地原始地块有3个,具体如下:

                                                 原始取得情况
         地块           土地使用权出让
                                       面积(㎡) 土地用途            位置         编号
                        合同签署日期
                     1998 年 11 月 11 日     44,633.05                          07-35-01-24
 兼并原子公司海口 1998 年 11 月 11 日                                           07-35-01-25
                                             39,642.76             海口市白
 市第四建筑工程公                                         商住
                  1998 年 11 月 11 日                                水塘       07-35-01-26
   司取得地块                                55,751.30
                     1998 年 11 月 11 日    71,008.075                          07-35-01-28


                                                                                              1
                   1998 年 11 月 11 日   52,579.20                       07-35-01-29

                   1998 年 11 月 11 日   14,995.00                       07-35-01-45

                   1998 年 11 月 11 日   13,979.65                       07-35-01-46

                   1998 年 11 月 11 日    8,986.47                       07-35-01-47

                   1998 年 11 月 11 日    4,462.80                       07-35-01-48
                                                     城镇住宅 海口市白   03-13-06-9
    竞拍取得地块   2009 年 9 月 8 日     32,057.89
                                                       用地     水塘     03-13-06-12
                                                     城镇住宅 海口市白
    转让取得地块   2013 年 5 月 29 日     3,802.18                       03-13-06-19
                                                       用地     水塘

    上述地块的取得情况如下:

    (一)兼并原子公司海口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取得地块

    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兼并市第四
建筑工程公司的批复》(海府函[1998]74号)、海口市国土海洋资源局《关于地
方国营海口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被兼并过程中土地问题的批复》,为解决历史遗
留问题,公司兼并海口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四建公司”)的同时,
取得四建公司原247,425.6平方米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及58,612.7平方米出让地的土地
使用权,其中,划拨土地以协议方式出让给公司,原出让土地直接变更给公司
,土地用途均为商住用地,免收土地出让金。

    根据上述决定,公司与土地管理部门签署了土地出让合同(签署情况见上表
),实际签署受让土地使用权面积306,038.31平方米。

    (二)竞拍取得地块

    根据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海中法执字第40-5号《民事裁定书》、海
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关于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用地问题的复函
》(市土环资用字[2009]1065号),公司竞拍取得的海口市白水塘南侧32,057.89平
方米国有划拨土地以协议方式办理出让手续,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根据竞拍取得地块的土地出让合同,该宗地应在2010年12月31日前开工,
2011年12月31日前竣工,延期不得超过一年。但是由于规划管理部门调整了土地
利用规划,导致公司延期施工,公司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限期开发协议
》(市土资处[2002]第0041号、市土资处[2002]第0042号),竣工期限延至2015年12
                                                                                       2
月31日。

   (三)转让取得地块

    根据公司与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1日签订《土地使用权
转让合同》,转让取得海口市白水塘南侧3802.1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
为城镇住宅用地,该宗地已用于锦地翰城二期(B区)建设中。

    因此,公司不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情形。

    此外,公司进行预售的商品房均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并一次性公开全部准
售房源,房屋价格公开,不存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的行为。

    自查结论为: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
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前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
或正在被调查的情况。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07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