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罗牛山 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认真负责的精 神,就 2019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有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 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朱辉 王瑛 蔡东宏 2019 年 10 月 24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