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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罗 牛 山:关于公司剥离房地产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3-25  

						证券代码:000735        证券简称:罗牛山    公告编号:2020-018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剥离房地产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背景介绍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牛山”或“公司”)作为海
南省内最大的生猪养殖企业,一直致力于“菜篮子”工程,打造生猪
养殖全产业链,以龙头企业带动海南省生猪养殖产业的发展。受猪瘟
疫情影响,目前海南岛内的生猪供给已出现缺口,为充分发挥区位优
势,践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公司制定了以生猪养殖为核心,屠宰加
工及肉制品业务、冷链服务业务外延扩张的畜牧产业链发展方针。
    2020 年 3 月 7 日,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
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通知》,创新提出
发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对在我省已拥有 2 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户籍和
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向其销售安居型商
品住房和市场化商品住房,并规定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
房销售制度。受到上述宏观政策对地产行业的消极影响以及资本市场
对地产行业的消极预期,房地产业务后续发展空间有限,且会对公司
后续资本运作造成障碍。因此,经公司管理层慎重考虑,决定将公司
房地产业务相关资产进行转让并根据转让进度适时取消房地产开发
资质,实现公司聚焦畜牧主业,重回畜牧养殖业第一梯队的经营目标。
    二、交易概述
    公司拟将持有的罗牛山广场(也称:爱华地块)及罗牛山 118C
项目(也称“璞域一期”)的全部资产(包括: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及
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增资至全资子公司海南锦地房地产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锦地地产”);公司将向公司控股股东罗牛山集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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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牛山集团”)转让锦地地产 100%股权,并由
锦地地产申请房地产临时开发资质完成上述项目的后续开发。
    上述拟转让标的为公司与祥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
源控股”)的合作开发项目,祥源控股与公司解除合作关系后,其与
拟转让标的相关的权利义务由罗牛山集团承接,具体内容由罗牛山集
团与祥源控股另行商定,公司将做好协调工作。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经 2020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
事项发表了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
律法规,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交易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罗牛山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海口市海甸岛东部开发区 6-1 小区 C 座南第四层
    法定代表人: 马要武
    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
    成立时间: 1983 年 5 月 23 日
    经营期限:1983 年 5 月 23 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708801233U
    经营范围: 高科技产业的投资,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种植和农产
品加工,旅游项目投资,工贸文化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
产),招商投资咨询。
    罗牛山集团经营正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 17.14%的
股权,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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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873,589.21             847,827.21
负债总计                                    428,139.99             413,031.66
所有者权益总计                              445,449.22             434,795.55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104,409.92             164,794.82
营业利润                                        745.03              41,413.32
净利润                                        1,128.75              38,076.63

    注:罗牛山集团 2018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海南明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
具明志审字(2019)第 006A037 号审计报告;2019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方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海南关于暂停办理土地二级市场
转让交易有关用地手续的通知》(琼国土用字【2017】88 号)等文件
规定,公司目前所持有的可开发地块若进行转让,必须完成开发投资
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方可进行。
    故本次转让项目包括罗牛山广场及璞域一期(即:罗牛山 118C),
具体情况如下:
   土地证号           座落     土地性质      使用状况 面积(亩)
琼(2018)海口     海口市滨
                               城 镇 住 宅 罗牛山广场
市不动产权第       海大道北                               13.77
                               用地        一期
0125946 号         侧
琼(2018)海口     海 口 市 滨 商 务 金 融 罗牛山广场     47.07
                                                                          3
   土地证号         座落     土地性质   使用状况 面积(亩)
市不动产权第     海 大 道 北 用地     二期
0129974 号       侧
琼(2018)海口   海口市秀
                             城镇住宅
市不动产权第     英区丘海             罗牛山 118C    70.61
                             用地
0060839 号       46 号
    经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以 2020 年 1 月 31 日为基准
日,罗牛山广场及罗牛山 118C 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
他附着物(以下简称“增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136,861.87 万元(不
含增值税)。公司拟将罗牛山广场及璞域一期的全部资产增资至锦地
地产。同时,根据 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与罗牛山集团签署的《罗牛
山集团有限公司与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锦地房地产有限公
司之框架协议》,公司将向罗牛山集团转让锦地地产 100%股权,并由
锦地地产申请房地产临时开发资质完成上述项目的后续开发。
    除上述资产外,公司尚有如下五宗待开发土地:
     土地证号              座落         土地性质 面积(亩)
海口市国用(2014) 海 口 市 海 秀 镇 水 批发零售
                                                     200.48
第 009133 号        头村                  用地
海口市国用(2014) 海 口 市 海 秀 镇 水 商务金融
                                                     103.44
第 009147 号        头村                  用地
海口市国用(2014) 海 口 市 海 秀 镇 水 城镇住宅
                                                         3.5
第 008166 号        头村                  用地
海口市国用(2015)                      住宿餐饮
                    桂林洋旅游区                       16.29
第 009372 号                              用地
琼山籍国用(府城)
                    府城镇丁村委会      商住用地       34.68
字第 07483 号
    根据国家及海南省相关法律法规,上述土地尚未达到法定可转让
条件,目前无法进行转让。公司将通过自行或委托、代建等合作开发
的方式将上述地块开发至法定可转让状态后进行转让,并于转让完成
时注销房地产开发资质,完成对上市公司房地产业务的转让。
    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为罗牛山广场一期、二期以及璞域一期共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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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总用地面积 87,630.17m2,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的总账面价值(开发成本)64,593.69 万元(包括 3 宗土地使用权
出让价款及相关契税、以及前期工程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开发间
接费用等)。
    1、罗牛山广场一期项目
    本项目(C801 地块)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北侧,一期建设项目
类型为两栋住宅(底商),框架剪力墙结构,总规划用地面积为
9,180.53 ㎡,总建筑面积为 31,070.24 ㎡(含地下室和架空层等),
计容总建筑面积为 22,951.33 ㎡,容积率 2.5,建筑密度 20%,绿地
率 40%,机动车停车位为 206 个。罗牛山一期开发项目已取得《不动
产权证》、《海口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相关证照。截至目前,本项目未设定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
    2、罗牛山广场二期
    本项目(C902 地块)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北侧,二期建设项目
类型为两栋商业、一栋 5A 办公楼及两栋住宅,框筒及框架剪力墙结
构,总规划用地面积为 31,378.27 ㎡,总建筑面积为 198,081.8 ㎡(含
地下室和架空层),计容总建筑面积为 125,498.51 ㎡(不含地下室和
架空层),容积率 4.0,建筑密度 32.7%,绿地率 30.00%,机动车总
停车位 1513 个。罗牛山二期开发项目第一标段(5#、6#住宅楼)、第
二标段(2#、3#办公楼)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海口市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第三标段(5A 办
公楼)尚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截至目前,本项目已设定
抵押他项权利。
    3、璞域一期
    本项目(118 项目 C 地块)位于海口市秀英区丘海大道 46 号,
璞域一期房地产开发项目位于海口市秀英区丘海大道 46 号,主要建
设 7 栋 17-23 层高层住宅、1 栋 22 层商业、一个 8 班幼儿园,北面
沿街两层商业以及底层局部相关配套用房,并设大底盘单层地下室一
个,主体结构均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总规划用地面积为 47,07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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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建筑面积为: 162,889.74 ㎡(含地下室和架空层),计容总建筑面
积为 117,678.38 ㎡(不含地下室和架空层),容积率 2.5,建筑密度
18.20%,绿地率 35.00%,机动车总停车位 1,250 个。璞域一期 1#-8#
楼及地下室楼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海口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9#楼尚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
许可证》。截至目前,本项目未设定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
    六、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上市公司拟以不动产权证号为“琼(2018)海口市不动产权
第 0125946 号”、“琼(2018)海口市不动产权第 0129974 号”及“琼
(2018)海口市不动产权第 0060839 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
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以下简称“增资资产”)向锦地地产增资(以下
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罗牛山集团或罗牛山集团指
定的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罗牛山集团”)拟
受让上市公司持有的锦地地产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
让”)。
    2、锦地地产所持有的罗牛山腾德检测认证服务(海南)有限公
司 49%股权、罗牛山国际马术俱乐部有限公司 100%股权、海南博时通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0%股权将按账面价值分别划转给上市公司指定
的全资子公司。
    3、转让涉及的标的为公司与祥源控股的合作开发项目,祥源控
股与公司解除合作关系后,其与拟转让交易涉及的标的的权利义务由
罗牛山集团承接,具体内容由罗牛山集团与祥源控股公司另行商定。
    4、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罗牛山集团将持有锦
地地产 100%的股权。
    5、双方明确,自评估基准日至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办理完毕之日(以下简称“交割日”)为过渡期(以下简称“过渡
期”),上市公司在过渡期向增资资产投入的金额(以下简称“过渡
期投入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过渡期投入金额以审计机构届
时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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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根据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罗牛山股份有限公
司拟转让部分存货所涉及的罗牛山广场一期、二期以及璞域一期房地
产开发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0】第 A057 号),
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以下简称“评估基准日”),增资资产的评
估价值为 136,861.87 万元(不含增值税)。参考前述评估结果,双方
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金额如下,股权转让款的具体金额以届时双方签
署的补充协议为准:本次股权转让的金额(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款”)
=人民币 15 亿元+过渡期投入金额+过渡期投入金额的资金占用费(年
化利率 8%,单利)。
    7、双方同意,罗牛山集团以现金方式应在本协议约定的全部生
效条件满足后 30 日内向上市公司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的 51%(以下
简称“第一笔股权转让款”);上市公司应在收到第一笔股权转让款
后 30 日内,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罗牛山集
团应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 12 个月内,向上市公司支付剩余股权转
让款。
    8、自交割日起,锦地地产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
利润(包括累积未分配利润)由罗牛山集团享有;罗牛山集团合法享
有标的股权上的一切相关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9、公司向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罗牛山广场二
期、璞域一期固定资产贷款 9 亿元对应的全部权利义务全部由锦地地
产承接,上市公司负责完成相关手续。
  10、本协议自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
    (2)双方就本次股权转让分别按照其各自公司章程及内部规定
履行了所需的内部决策程序;
    (3)双方已签署补充协议,明确了股权转让款的具体金额;
    (4)公司与祥源控股公司合作关系解除,并协助祥源控股公司
与罗牛山集团完善后续合作手续;
    (5)罗牛山集团完成本协议第 2.5 条固定资产贷款变更事项;
    (6)目标公司名下的股权全部划转至罗牛山指定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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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双方因本次股权转让而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双方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各自承担。
    七、其他安排
    为确保本次股权转让及时顺利推进,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增资锦地地产及转让锦地地产股权相关的
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增资锦地地产及转让锦地地产
股权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时点、在股东大会通过的交易对
价范围之内协商具体股权转让价格以及其他有关的事宜,及公司与祥
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合作地块的后续相关事宜;
    (2)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通过的交易对价范围之内,与罗牛山集团签署
转让锦地地产股权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3)授权董事会根据增资锦地地产及转让锦地地产股权的实际
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
记事宜;
    (4)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增
资锦地地产及转让锦地地产股权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八、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前述房地产业务后续发展空间有限,以及会对公司后续资本
运作造成障碍,而产生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涉及的房地产项目定价是
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由交易双方
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的不涉及土地租赁情况,若涉及人员安排将按照《劳动
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安置。
    假设不考虑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日的过渡期投入,以评估基准
日 2020 年 1 月 31 日的房地产项目成本为前提条件,则本次交易总价
为 15 亿(含税),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预计本次交易产生的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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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润为 3.77 亿元(已扣除税款 3.54 亿元),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均相
应增加 3.77 亿元。届时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
行会计处理,具体金额及会计处理方法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
结果为准。本次交易罗牛山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公司交易所得款项
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和补充流动资金。
    九、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审批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如需)以及其他可能需要
的审批程序等。该等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能否通过
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3、《罗牛山集团有限公司与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锦地房
地产有限公司之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03月24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