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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罗 牛 山: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30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
求,作为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
认真负责的精神,就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临时会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我
们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
核查。
    现就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获批的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38.20 亿元,其中,公司为海南罗牛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
资企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为 6.70 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
4.67 亿元;公司为海南罗牛山畜牧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企业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为 14.00 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 5.04 亿元;
公司为购买罗牛山房地产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
担保额度为 17.50 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 2.20 亿元。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获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91.39%。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2、本年度对外担保调整情况
    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企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由 26.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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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亿元调整减至 20.70 亿元;公司为购买罗牛山房地产项目的按揭贷款
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额度由 8 亿元调整增至 17.5 亿元;公
司获批的对外担保总额由 34.2631 亿元调整为 38.20 亿元。
    二、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
金和违规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截止本报告期末,未发现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不存在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担
保的情况。
    三、对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主要是参与了新股申购及交易业务,
参与金额较小,风险可控,且利用现有资源而获得一定的收益,也不
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四、对《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经平等协商,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依
据市场价格定价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交易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
不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2)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对《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认真审阅,《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反映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客观完整。公司运作规范,内
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中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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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到合理控制,有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持续发展。
    六、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符合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七、对《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拟实施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公司实际经营业务需要做
出的客观判断,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我们
同意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资质情况,
我们认为续聘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的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
验,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地发表审计意见,满足公司财
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朱辉
                                                   王瑛
                                                  蔡东宏
                                             2021 年 4 月 28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