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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罗 牛 山: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书2009-04-28  

						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书

    

    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于2009 年4 月27 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证监发[2004]118

    

    号)、《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08]168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2007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

    

    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认真负责的精神,根据

    

    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 年修订)的要求,对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

    

    人民币-6,069.00 万元,余额为人民币315.00 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被

    

    担保方海南欣科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偿还135.00 万元;被担保方天津宝

    

    迪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偿还我公司为其担保的全部贷款5,934.00 万

    

    元。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1,150.00 万元,余额为人

    

    民币1,874.68 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被担保方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偿还

    

    750.00 万元;被担保方海南高职院后勤实业有限公司偿还400.00 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担保总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

    

    2,189.68 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2008 年末净资产的1.47%。

    

    报告期,公司没有新增对外担保的情形。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将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120 号文的要求,

    

    规范公司对外担保,同时加强对外担保的风险管理,以保证公司持续稳

    

    定的发展。

    

    二、关于公司200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2008 年

    

    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1,383,496.67 元,加上年

    

    初未分配利润224,882,662.19 元,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306,266,158.86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

    

    取10%盈余公积2,513,312.70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3,752,846.16 元。

    

    鉴于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为补充流动资金,

    

    节约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实现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董

    

    事会拟定2008 年度利润不予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

    

    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本预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为以上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和长远发展目标,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

    

    利益。

    

    三、对公司2008 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

    

    知》的要求,我们对公司2008 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08 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有关会计制度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相关会计

    

    差错进行更正。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

    

    知》的要求,公司对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已建立,内部控制活动基本涵盖了所有营运

    

    环节,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保证

    

    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

    

    总体而言,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

    

    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2008 年公司为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开展了一系

    

    列重要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内部控制是公司为提高公司经营效

    

    益,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目标而提供

    

    合理保证的过程,是需要不断完善和健全的。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

    

    控制力度,继续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公司治理

    

    水平。

    

    独立董事:刘敢庭

    

    刘 新

    

    徐俊峰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