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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罗 牛 山: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3年3月)2023-03-21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条   范围
    1、为了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和
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
监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总畜牧师等。
    第二条   薪酬管理原则
    1、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薪酬与经
营业务相挂钩。
    2、坚持效益优先,打破“大锅饭”,强化考评机制。
    3、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提倡奉献精神。
    第三条   薪酬结构
    1、公司内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管理(注 1:内
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
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注 2: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
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2、年薪由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基础年薪占年薪总
额 50%;绩效年薪占年薪总额 50%,其中 30%为月度绩效奖金,20%为
年度绩效奖金。
    第四条   年薪发放方式
    1、基础年薪按月平均预发;月度绩效考核结果按季度核发。
    2、年度绩效奖金依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于次年 3 月核发。
    第五条   年薪标准
                                 1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标准如下:
                                            年薪总额
               职 务
                                        (税前,人民币元)

董事长、总裁                          1,319,851——2,103,641

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                   919,641——1,465,767

副总裁                                 640,783——1,021,311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畜牧师          446,483——711,625

监事会主席                              338,544——539,588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有兼职的,以高职务计发年薪。
    第六条   超额奖励
    在公司超额完成年度经营业绩目标的情况下,与个人贡献度挂钩
的一种特殊奖励,具体按激励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第七条   福利
    参考公司相关标准执行。
    第八条 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职务津贴管理
    1、津贴标准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享受职务津贴,独立董事津和外部董
事贴为 200,000 元/人/年(税前);内部董事津贴为 120,000 元/人/
年(税前);监事津贴为 80,000 元/人/年(税前)。
    2、津贴发放方式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职务津贴考核内容,对享受职务津贴人员
每月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并将核实的情况报董事长批准后,按每
月发放。
    第九条   其他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培训及参加公司项目考察活动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2
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
情形,公司可以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1)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4)被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制度中凡构成个人收入,一律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
公司代扣代缴。
   4、本制度每年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经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5、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第十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生
效履职之月起实施,原《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标准》
废止。
   6、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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