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牛 山: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3-21
证券代码:000735 证券简称:罗牛山 公告编号:2023-006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牛山”或“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应
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
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资格、条件和要求,经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相关事项进
行了逐项自查、逐项论证后,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境
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逐项审议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具体
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数量
1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208,203.79 万
元 , 且 发 行 数 量 不 超 过 发 行 前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30% , 即 不 超 过
345,454,073 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股
票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导
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
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本次发行通
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包括罗牛山集团在内的不超
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
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
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罗牛山集团以外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
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法规及本预案
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
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
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发
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
2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D 为
每股派息金额,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深交所审
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以及股
东大会的授权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罗牛山集团同意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认购罗牛山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的股票,认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
罗牛山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
象的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股票未
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罗牛山集团同意以发行底价作为认购
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限售期
罗牛山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
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本次认购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
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8,203.79 万元,
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罗牛山琼海种猪场项目 20,137.17 20,137.17
收购儋州罗牛山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45%股权及罗牛山乐贺 40 万头生态养殖基
2
地项目
收购儋州罗牛山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
2-1 27,000.00 27,000.00
司 45%股权
3
2-2 罗牛山乐贺 40 万头生态养殖基地项目 102,245.21 97,445.21
3 收购海南潭牛饲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海南潭牛饲料有限公司饲料厂建设项目
3-1 收购海南潭牛饲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 3,954.00 3,954.00
海南潭牛饲料有限公司饲料厂建设项
3-2 18,260.98 15,667.41
目
4 罗牛山数智化建设项目 7,242.51 5,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39,000.00 39,000.00
合计 217,839.87 208,203.79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公司股
东大会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
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
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
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
按照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若相关法律、法规对决议有效期有新的规定,
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
4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
董事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编制了《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4、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
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5、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公司自 2016 年 3 月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的公告》
5
6、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
响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
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为保障中小投
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7、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所处
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就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编制了《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8、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公司与罗牛山集团
有限公司签署了《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与罗牛山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罗牛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6
100,000,000.00 元(含本数)的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股票。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该协议的条款及签署程序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9、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了《关于公司收购海南潭牛饲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海
南罗牛山畜牧有限公司与海南(潭牛)文昌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海
南罗牛山畜牧有限公司与海南(潭牛)文昌鸡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
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收购海南(潭牛)文昌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的海南潭牛饲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根据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出具的北京亚超评报字(2023)第 A016 号《海南罗牛山畜牧有限
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海南潭牛饲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
评估报告》,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上述标的股权的收购价格为人民
币 39,540,000.00 元。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有利于进一
步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增厚业绩,符合公司
在畜牧养殖领域的整体战略规划,该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收购海南潭牛饲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0、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海
南罗牛山畜牧有限公司与海南德胜海纳中启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海
南罗牛山畜牧有限公司与海南德胜海纳中启实业有限公司之附条件
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收购海南德胜海纳中启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
儋州罗牛山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45%股权。根据及北京亚超资产评
7
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亚超评报字(2023)第 A018 号《海南罗牛山
畜牧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儋州罗牛山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45%
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上述标的股权的收
购价格为人民币 270,000,000.00 元。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
收购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儋州罗牛山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决策效
率、做强做大主业、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增厚业绩,符合公司在畜牧
养殖领域的整体战略规划,该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
权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的公告》。
1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树
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增强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
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发〔2012〕37 号)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制订了《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
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03 月 20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