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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风塑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20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21-014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9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第七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琼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1、股东出席的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

股份 262,106,0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2537%。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61,004,6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9.13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101,4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22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

表股份 1,101,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229%。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101,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1229%。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聘任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1,044,6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5950%;反对 1,05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4009%;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2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黄琼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61,004,64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

的 99.58%。

    2.02.候选人:《选举钱元美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61,004,64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

的 99.58%。

    2.03.候选人:《选举朱亦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61,004,64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

的 99.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黄琼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 股

    2.02.候选人:《选举钱元美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 股

    2.03.候选人:《选举朱亦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 股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各位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当选。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议案 3.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毕功兵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61,018,54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

                                3
的 99.59%。

    3.02.候选人:《选举朱丹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61,004,64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

的 99.58%。

    3.03.候选人:《选举汪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61,004,64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

的 99.58%。

    3.04.候选人:《选举李鹏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61,018,54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

的 99.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毕功兵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3,907 股

    3.02.候选人:《选举朱丹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 股

    3.03.候选人:《选举汪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 股

    3.04.候选人:《选举李鹏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3,907 股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各位独立董事候选人

当选。

    议案 4.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汪丽雅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261,004,64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

                                4
的 99.58%。

    4.02.候选人:《选举阮利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261,004,64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

的 99.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汪丽雅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7 股

    4.02.候选人:《选举阮利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7 股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各位监事候选人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卢贤榕、梁爽

    天禾律师结论意见:国风塑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和《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国风塑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律证字[2021]第 00292 号《关

于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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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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