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塑业:国风塑业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余经林)2021-04-21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余经林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2020 年,本人任职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在 2020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全面关注公司发展
状况,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0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
判断,发表了严谨、明确的独立意见,经认真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具体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6 2 4 0 0 否
2020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
或列席会议,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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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本人还对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勤勉、谨慎地履
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
具具体如下:
序号 发表时间 发表事项 意见类型
1 2020 年 3 月 31 日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2020 年 3 月 31 日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2020 年 3 月 31 日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2020 年 3 月 31 日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5 2020 年 3 月 31 日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同意
6 2020 年 3 月 31 日 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2020 年 3 月 31 日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 同意
意见
8 2020 年 3 月 31 日 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2020 年 8 月 21 日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其他重要事项
1.2020 年,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和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
事项提出异议;
2.2020 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在
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3.2020 年,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
计机构。
四、其他重点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 年,本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切实履行委员职责,充分掌握公司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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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和财务状况,按照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参与公司年度
报告审计工作,为公司发展献言献策,对公司运营提出问询意见,对
高管薪酬考核进行审核,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董事
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2、监督公司治理活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
2020 年,本人积极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
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对重大
事项的决策程序实施了监督、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其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工作
本人持续认真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
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和完
整,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有平等机会获取公司信息。
独立董事:余经林
2021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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