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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风塑业:国风塑业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2-01-01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22-001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
        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国风塑业”)第七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股东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产投集团”)

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向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增加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产投集团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为提高决策效

率,提名增补张家安先生为国风塑业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

家安先生简历见附件 3),书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增补国风塑业第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

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

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1
产投集团持有公司 260,841,6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1%,其提案内

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时

间、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将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次增补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现场会

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系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0 日下午 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2 年 1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0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2
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5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铭传路 1000 号公司四楼第七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

       2.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增补国风塑业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 1-2 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12 月 21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2 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均须就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

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3
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增补国风塑业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00                                                             √
                   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

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

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

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

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7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

-16: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铭传路 1000 号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4
(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现场会

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铭传路 1000 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230088

    电话:0551-68560860

    传真:0551-68560860

    联系人:胡坚

    七、备查文件

    1、国风塑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产投集团关于增加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5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859”,投票简称为“国风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
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
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
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
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
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




                                  6
    附件 2: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
    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
    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深圳 A 股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年月日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增补国风塑业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3.00                                                                  √
                  议案》


    附注:1、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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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3:张家安先生简历


    张家安,男,1969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

中共党员。曾任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处长,副总经理、党委

委员,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张家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

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公开遣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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