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新材: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22
证券代码:000859 证券简称:国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4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在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21 日下午 14:5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1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第七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琼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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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出席的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4 人,代表
股份 267,952,3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9062%。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61,004,6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9.13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6,947,7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75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6,947,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754%。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6,947,7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754%。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聘任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会议审议及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0 亿平米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7,001,9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453%;反对 95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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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律师姓名:卢贤榕、梁天
3.结论意见:国风新材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
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国风新材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律意[2022]第 01822 号《关于安
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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