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2-046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21 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1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186 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 28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谭少群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93 人,代表股份 308,418,41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914,983,936 股的 33.707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为 8 人,代表股份 202,983,1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2.184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85 人,代表股份 105,435,28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1.523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宋浩 律师、周凌雷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 了如下议案: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70,538,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7.7180%;反对 37,342,7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078%; 弃权 537,03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174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795,0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31.9625%;反对 37,342,7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67.0729%;弃权 537,03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1,7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46%。 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各项子议案的表决 结果如下: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66,087,13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6.2747%;反对 41,826,6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5617%; 弃权 504,63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163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34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3.9670%;反对 41,826,6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75.1266%;弃权 504,63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1,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064%。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59,631,93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4.1817%;反对 48,349,4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766%; 弃权 437,06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41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888,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2.3725%;反对 48,349,41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6.8424%;弃权 437,06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2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50%。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59,607,13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4.1737%;反对 48,237,0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401%; 弃权 574,26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186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86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2.3280%;反对 48,237,01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6.6405%;弃权 574,26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4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15%。 2.0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56,150,93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3.0531%;反对 52,172,2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9161%; 弃权 9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30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40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6.1202%;反对 52,172,2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7088%;弃权 9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2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10%。 2.05 发行数量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59,973,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4.2923%;反对 48,203,0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291%; 弃权 24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7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29,4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2.9852%;反对 48,203,01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6.5795%;弃权 24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4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54%。 2.06 限售期安排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60,043,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4.3150%;反对 47,794,2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4966%; 弃权 581,13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188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99,4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3.1109%;反对 47,794,2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5.8453%;弃权 581,13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7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38%。 2.07 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59,854,83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4.2540%;反对 47,984,3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5582%; 弃权 579,26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187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11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2.7729%;反对 47,984,31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6.1866%;弃权 579,26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4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04%。 2.0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59,735,33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4.2152%;反对 48,088,3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5919%; 弃权 59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192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99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2.5583%;反对 48,088,3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6.3736%;弃权 59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7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82%。 2.09 上市地点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60,343,1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4.4123%;反对 47,586,4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4292%; 弃权 488,83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15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599,5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3.6499%;反对 47,586,4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5.4721%;弃权 488,83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7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780%。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59,762,53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4.2241%;反对 48,095,3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5942%; 弃权 560,56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181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01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2.6071%;反对 48,095,31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6.3860%;弃权 560,56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7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69%。 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59,698,13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4.2032%;反对 48,296,8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595%; 弃权 42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137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95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2.4914%;反对 48,296,8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6.7481%;弃权 42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3,4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05%。 4、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59,762,53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4.2241%;反对 47,750,8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4825%; 弃权 90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293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01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2.6071%;反对 47,750,8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5.7674%;弃权 90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2,1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55%。 5、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59,627,93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4.1804%;反对 48,164,3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166%; 弃权 6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203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88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2.3654%;反对 48,164,3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6.5101%;弃权 6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2,1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46%。 6、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的影响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59,668,93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4.1937%;反对 47,782,6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4928%; 弃权 96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313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92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2.4390%;反对 47,782,6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5.8245%;弃权 96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3,4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365%。 7、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59,791,73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4.2335%;反对 48,062,8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5837%; 弃权 56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182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048,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2.6596%;反对 48,062,8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6.3278%;弃权 56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2,1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27%。 8、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 规划>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79,649,04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0.6720%;反对 27,244,1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335%; 弃权 1,525,26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494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6,905,5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48.3261%;反对 27,244,1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48.9343%;弃权 1,525,26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9,9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9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宋浩、周凌雷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 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