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瑞股份:招商证券关于东瑞股份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2021-06-0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09号)核准,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瑞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3,167万股,股票发行价格为63.38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
438号)同意,东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东瑞股份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及后续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公司相关股东
承诺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股份锁定期的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
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中,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关股东及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袁建康、叶爱华、袁伟康、曾东强、蒋荣彪、张惠文、李小武承诺:“自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东莞市东晖实
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袁建康控制的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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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本次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安排
截至2021年6月4日收市,公司股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价格63.38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关
股东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具体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原股份锁定到 延长锁定期后到
股东名称 与公司关系 数量 数量
期日 期日
(万股) (万股)
公司实际控制
袁建康 人、董事长、总 2,555.26 1,254.11 2024年4月27日 2024年10月27日
经理
东莞市东晖实业 公司实际控制
1,563.13 - 2024年4月27日 2024年10月27日
投资有限公司 人控制的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
叶爱华 - 468.94 2024年4月27日 2024年10月27日
人之妻
袁伟康 公司董事 571.56 7.41 2024年4月27日 2024年10月27日
公司董事、副总
曾东强 经理、董事会秘 672.44 69.11 2022年4月27日 2022年10月27日
书
公司董事、副总
蒋荣彪 403.48 98.82 2022年4月27日 2022年10月27日
经理
公司董事、副总
张惠文 33.63 18.97 2022年4月27日 2022年10月27日
经理
李小武 公司财务总监 - 19.00 2022年4月27日 2022年10月27日
注:叶爱华系通过公司股东东莞市东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小武系
通过公司股东河源兆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河源东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河源光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延长承诺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
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相关承诺。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相关股东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
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保荐机构对本次相关股东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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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之盖章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罗 虎 康自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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