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2021-08-26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2021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的
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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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系《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张桂红 周志旺 王云昭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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