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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7-08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的相关议案内容,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修订稿)涉及的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
数量的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
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予以
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
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

    三、关于公司与东莞市东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东莞市东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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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修订稿)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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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桂红               周志旺                王云昭




                                                     2022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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