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2022-08-03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
核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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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系《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张桂红 周志旺 王云昭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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