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24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东
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东
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内容,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1、被提名的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袁建康先生、曾东强先生、蒋荣彪先生、
袁炜阳先生、张惠文先生、胡启郁先生和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守全先生、许智
先生、王衡先生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
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本人同意。
2、经对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及有关情况的调查了解,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
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其教育
背景等相关方面均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
我们同意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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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系《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张桂红 周志旺 王云昭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