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12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东
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
议案内容,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市场
行情及公司发展战略做出的及时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
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式和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
一致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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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系《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张守全 许智 王衡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