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泊 尔:独董事前认可交易的书面说明2022-04-0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交易的书面说明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拟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拟审议《关于公司与SEB S.A.签署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和《关于续
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
议,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SEB S.A.签署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 SEB S.A.签署 2022 年关联交易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
扩大公司海外市场销售及作为内销的有效补充。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 SEB S.A.签署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二、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在
2021 年度的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
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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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交易的书面说明
(本页为独立董事签字页,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陈俊 Chen Jun
HervéMACHENAUD
Jean-Michel PIVETEAU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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