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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 泊 尔:关于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为经销商提供差额补足责任的公告2022-08-31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2-049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为经销商提供差额补足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符合

一定条件的经销商。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经销商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与本公司签订符合授信额度的《反担保

保证合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开展预付款融资业

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继续开展业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授信滚动使用后年度

总规模不超过140,000万元的预付款融资业务以解决优质经销商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需求问题

并支持公司营销业务的发展。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开

展预付款融资业务的议案》,拟将上述业务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生效前止,其他

内容保持不变。本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业务模式

    银行、公司及经销商三方分别签署《合作协议》及《预付款融资合作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

使用此项三方承兑业务的经销商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与银行签订符合授信额度的《最高额担保合

同》,然后该经销商向合作银行存入一笔不低于开具承兑汇票额度 30%的存款保证金;同时,公司

根据协议约定向合作银行存入相应的存款或定期存单作为风险缓释金。合作银行按照协议约定,如

经销商在承兑汇票到期后未能全额偿还开票金额,将承担一部分损失;同时,合作银行按照其内部

管理规定,独立承担授信审核审批责任。在上述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银行根据经销商的进货资金

需求开具不超过 6 个月的电子承兑汇票,该承兑汇票按照协议约定直接支付给公司用于进货。公司

将收到的承兑汇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相关规定在财务报表上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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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业务风险情况

    如经销商在承兑汇票到期后未能偿还保证金与承兑汇票金额之间的差额,则公司将承担的损失

情况如下:

    银行有权在约定的条件下扣划公司风险缓释金中相应的金额,但双方应配合继续向经销商追

偿:若追偿到所有差额,则银行将全额退回暂时划扣的公司风险缓释金;若只追偿到部分差额(或

全部未追偿到),则银行只退回部分暂扣的风险缓释金,该金额包括追偿到的部分及银行根据约定

承担未追偿到的部分金额,公司承担另外部分未追偿到的金额损失。但经销商已向公司出具的承兑

汇票继续有效,其有效性并不因经销商未能如期偿付银行承兑汇票差额而受到影响,仍能背书及兑

付。

       3、前期业务开展情况

    2021 年度,银行、公司及经销商三方签署的授信总额度为 80,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末,公司

收到尚未偿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为 76,002.00 万元,其中已背书 75,802.00 万元;公司所需承担的最大

风险敞口为 32,374.20 万元。

    2022 年度,银行、公司及经销商三方签署的授信总额度为 70,0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7 月末,

公司收到尚未偿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为 49,435.00 万元,其中已背书 46,905.00 万元;公司所需承担的

最大风险敞口为 22,488.32 万元。

    截止目前,所有参与该业务的经销商经营情况良好,未出现承兑汇票到期偿还逾期而导致公司

遭受损失的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年度拟与公司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的被担保人为公司推荐并经银行审核确认后并纳入授信

客户范围的非关联经销商。公司将根据经销商的销售规模、经营情况、经销商资信情况等条件评估

选择具备较强资金实力、商业信誉良好、遵守公司营销纪律和销售结算制度、并愿意保持长期合作

关系的经销商开展此项业务。公司拟合作的经销商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情况的主要内容

    新的有效期内,公司拟开展业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 70,000 万元的预付款融资业务,在额度范围

内可滚动使用。公司在新的有效期内实际将发生的业务规模由业务需求决定,但业务总额不得超出

140,000 万元,任意时点公司所需承担的最大风险敞口均不得超过预付融资业务授信总额。

    1、担保方式:提供风险缓释金及承担差额补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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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担保期限及担保范围:新有效期为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生效前止。担保范围为:在本次合作项下,公司需承担的差额补足责任为经销商

在承兑汇票到期后未能偿还保证金与承兑汇票金额之间的差额,并扣除银行根据约定承担的部分金

额。

       3、保证金金额:公司在新有效期内拟为预付款融资业务向银行合计提供5,800万元风险缓释金。

    4、相关合作方:前期与公司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的银行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两家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新有效期内,公司

拟继续选择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它满足国内信用评级AAA或

国际信用评级A-以上大型商业银行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

    5、公司采取的风险应对措施

    为了加强公司营运资金的管理并规范公司对经销商信用额度的释放与管理,公司已建立《信用

政策管理制度》,其中明确规定了对“预付款融资业务”的管理措施,具体包括:办理“预付款融

资业务”客户首要(准入)条件、客户授信额度评估标准、审批权限等。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后续

管理措施,具体包括:

  1)公司定期及不定期监督银行与客户对接情况,并检查客户赎货情况;

  2)营销财务根据银行提交的月度报告,每月初对上月未赎货的信息进行汇总统计并提醒经销商

30 天内需要赎货的额度;

  3)如经销商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赎货,营销财务及总部资金组要求银行提供经销商未及时赎货理

由,并内部评估是否存在还款风险。如经销商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赎货,半年内不得使用三方承兑进

行提货,公司信用额度也会暂停;

  4)每季度公司均要求经销商提供预付款融资授信敞口到期还款承诺函,并报告经销商的实控人

连带责任情况;

  5)总部资金组每月定期向财务总监报告经销商授信和敞口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主要旨在解决优质经销商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资金

需求问题并支持公司营销业务的发展。

    公司针对预付款融资业务的风险已经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在前期的业务开展过程中非常严

格、规范地执行了相应的管控措施,因此公司在此项业务上的风险相对可控。截至 2022 年 7 月末,

所有参与该业务的经销商经营情况良好,未出现承兑汇票到期偿还逾期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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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综上,本次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有利于公司营销业务发展,可降低坏账风险和损失,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在原有《关于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的议案》的基础上延长了授信额度有效期,其他内

容均保持不变。截止目前,所有参与该业务的经销商经营情况良好,未出现承兑汇票到期偿还逾期

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生效前继续开展上述预付款融资业务。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84,543.8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总额的 11.09%。 因预付款融资业务,为公司推荐并经银行审核确认后并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非关

联经销商的担保余额为 23,026.4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3.02%。公司及子公司无逾

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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