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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软控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23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
年2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2月22日上午11点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
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所有
监事均现场出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红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会议有效。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
券及银行贷款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工业及服务机器人、智能物流系
统产业化基地二期”的全部募集资金37,002.64万元及利息收入、理财收入所形
成的全部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拟终止募投项目—
—“轮胎装备智能制造基地”全部募集资金48,956.62万元及利息收入、理财收
入所形成的全部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偿还公司
债券及银行贷款。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及银行
贷款有利于公司控制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
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及银行贷
款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存货、应收款
项、商誉等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
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补选李兆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监事会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
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2 月 22 日
附件:
    李兆年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 年出生,本科。曾任北京华谊
经贸集团总经理、董事长,现任中兆永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未持有公司股票,
与其他董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何情形;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
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兆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