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软控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
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4月25日上午11点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
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李兆
年先生、周丹丹女士、孙志慧女士3位监事全部现场出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周丹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会议有效。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周丹丹女士详细的介绍了监事会2018年的工作情况。2018年,监事会依
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于公司的重大决策、日常经营、公司
的董事及总裁等各方面进行监督。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软控股
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与会监事对于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
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60,999,108.2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0%;归属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2,858,601.07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39.87%。详细财务数据
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审计,报告期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负,为确保公司未来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处于对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根
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慎研究后,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
配。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须经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公
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未来三
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站(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
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
及自身特点,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务审计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
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
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于 2019 年 5 月 12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选举非职工代表李兆
年先生、孙志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候选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周丹
丹女士为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为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3 年。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关
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
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为使财务报告更准确反映公司经济业务实质,实现内部精准管理考核,公司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规定范围内,自 2019 年起对公司政府补
助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
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附件:

    李兆年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本科。曾任北京华谊经
贸集团总经理、董事长,现任中兆永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未持有公司股票,
与其他董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何情形;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
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兆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志慧女士,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硕士。现任公司监事、
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法务部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监事、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何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孙志慧
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