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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软控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11-17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1年11月18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960.0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10%;
    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55元/股
    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20人
    5、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不会导
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软控股份”)于2021年10月22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1年9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软
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软控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软控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软控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7日,公司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异议。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披露了《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同时,公司就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
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1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1-043)。
    (三)2021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10月22日,
向符合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授予1,9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55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事项
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1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至此,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20名激励对象授予1,960.00万份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55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1月18日上市。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1年10月22日
    (二)授予数量:1,960.00万股
    (三)授予人数:20人
    (四)授予价格:2.55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划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
  姓名               职务                                                授予日股本总
                                   票数量(万股)      予总数的比例
                                                                           额比例
 官炳政         董事长、总裁           120.00             6.12%             0.13%

 杨慧丽         董事、副总裁           100.00             5.10%             0.11%

  张垚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00.00             5.10%             0.11%
    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
                                       1,640.00          83.67%             1.76%
          (17 人)
              合计                     1,960.00          100.00%            2.1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七)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上市日起计。授予日
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解除限售安排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
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
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条件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
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0%。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
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
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
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达到“合
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其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
容一致。
    五、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
第030032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1月2日止,公司20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
纳人民币49,980,000.00元,其中新增股本19,600,000.00元。
    六、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10月22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1
年11月18日。
    上市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
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
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二)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新增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4,600        0.01%   19,600,000   19,654,600     2.0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33,932,074    99.99%        -       933,932,074   97.94%

三、股份总数         933,986,674   100.00%   19,600,000 953,586,674     100.00%
    (三)按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953,586,674股摊薄计算,公司2020年度
每股收益为0.1027元,由此产生的摊薄影响提请各位股东注意。
    七、 参与本次授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的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
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八、 本次授予是否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53,586,674股,控股股东持股数量仍为145,308,486
股,占公司新股本比例为15.24%。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
    九、公司筹集的资金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
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
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10月22日,公司向
激励对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9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55元/股,则
2021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11,034.80           1,793.16        6,069.14        2,344.90             827.61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实际解锁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一定程
度的影响,同时也将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
激发管理层与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
业绩及经营发展的提升远高于因其带来的成本增加。
    十一、备查文件
    (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030032
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