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8-06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7
月2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8月4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
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
人。其中,董事李云涛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官炳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及《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等
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基于公司经营规划需要,为进一步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公司于近期与山东东方宏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宏业”)签署《股权转
让协议》,拟将控股子公司山东东方宏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宏
业新材料”)50.88%的股权,以人民币14,500万元全部转让给东方宏业。转让完成
后,东方宏业新材料将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盘锦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锦伊科思”)
的经营发展需要,为提升公司在橡胶新材料领域的竞争力和生产经营规模,公司拟
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盘锦伊科思增资41,000万元。增资完成后,盘锦伊科思
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42,000万元,盘锦伊科思的股权结构不变,公司仍持
有盘锦伊科思100%股权。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含)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中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相关决议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022年8月27日起
一年之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
留住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充分调动
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
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
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软控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
益总计3,980.0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其中授予激励对象
股票期权2,388.00万份;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1,592.00万股。本次授予为一次性
授予,无预留权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联董事官炳政、张垚、杨慧丽、李云涛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7、审议通过《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联董事官炳政、张垚、杨慧丽、李云涛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
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
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以及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的权益份
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
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
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
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限售
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
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
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
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
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
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联董事官炳政、张垚、杨慧丽、李云涛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8月22日下午14:00在青岛市郑州路43号软控研发中心
第十七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 关 于 召 开 202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