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钛白: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8-09-26
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18-073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26,027,3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04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0 月 8 日(星期一)。
一、限售股基本情况
1、2014 年 11 月 17 日,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等相关议案。
2、2014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涉及本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3、2015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
4、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于 2015 年 1 月 5 日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于
2015 年 7 月 1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5 年 7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5】1835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5,342,465 股新股。根据投资者认
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342,465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李建锋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30 日(非交易日顺延)。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相关股东作出承诺情况
李建锋作出承诺:“自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2、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做其他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
自愿锁定的承诺。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4、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
况,亦不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0 月 8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26,027,39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4.204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自然人股东 1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解除限售前所持限售条件总股份 本次申请解除非公
序号 股东全称 总持股数
非公开增发限售股数 高管锁定股数 开增发限售股数
1 李建锋 589,559,784 226,027,395 248,967,611 226,027,395
合计 589,559,784 226,027,395 248,967,611 226,027,395
5、其他有关情况的说明
本次解除限售前,李建锋持有流通股份总数为 147,389,946 股,本次解除限售后,新增
流通股数 226,027,395 股,由于李建锋为公司董事,部分股票需按照高管锁定股份的相关规
定进行锁定。
四、备查文件
1、《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 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