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钛白:关于确定股份回购用途及比例的公告2019-01-31
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19-015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股份回购用途及比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规定:在《回购细则》施行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回
购股份方案包含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用途具体情况的,应当在《回购细则》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按照《回购细则》规定明确各种用途具体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
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一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确定股份回购用途及比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并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00 元/股,实施期
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截至 2018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已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47,839,2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6%,最高成交价格为 3.94 元/股,
最低成交价格为 3.18 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 168,900,364.58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用作员工持股
计划或注销,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决议情况,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披露。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回购股份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根据《回购细则》等要求,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如果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实施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回购股份未能全部授出,其未被授出
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
2、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第二期)》,并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发行可转换债券、金融机构借
款等法律、法规认可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且不低
于人民币 5 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 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
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将股份
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认可的用途。
根据《回购细则》要求,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如果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实施方案未
能经相关部门审议批准、虽经审议批准但未能全部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
债券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及员工持股计划累计超过 10%的
部分将全部用于注销。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