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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核钛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31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
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地阅读和审核了相
关事项的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对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确定回购股份用途及比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明确回购股份的用途及比例是公司立足自身实际、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基于公
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是推进公司长远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的重要举措。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确定回购股份用
途及比例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
者权利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
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彭国锋                  李建浔                 卓曙虹




                                                          2019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