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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核钛白:独立董事关于新增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2-28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新增关联交易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一致认为:
    2018 年度公司有效地执行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
度的规定,期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具有必要性,交易价格
的制定合法、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依据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遵
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
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帮助,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
股东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实际利益。
    鉴于此,我们同意公司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新增关联交易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彭国锋             李建浔                 卓曙虹




                                                     2019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