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钛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1-01-16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1-006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了
延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5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62,427,745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6 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99,999,997.70 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含税)后实际收到货币资金人民
币 1,588,999,997.70 元,再扣除预付的承销保荐费 1,000,000.00 元以及律师费、
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1,337,735.85 元(不含税),再加上保
荐费、承销费中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679,245.2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87,341,507.1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相关《验资报告》(XYZH/2020XAA10320)。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6,672,032.75 元。上述置
换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核华原钛白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XYZH/2020XAA10326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项存储,并与开户银
行、保荐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 20 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项目 63,952.01 23,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37,000.00 137,000.00
合计 200,952.01 160,000.00
备注: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为 16 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1,587,341,507.13 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包括 20 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项目无项目投入安排,以下对 20 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项目进行说明。
本次募投项目 20 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于
2019 年初开始对项目进行投入建设,截至目前第一期 10 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
项目已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并转入固定资产,按照原定计划该募投项目整
体将于 2021 年初建成投产,现计划延期至 2021 年底。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进度如下: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元)
实际投入金额(元)
20 万吨/年钛白
1 639,520,100.00 230,000,000.00 14,710,501.60
粉后处理项目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本次涉及延期的募投项目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
受到建设方案优化、新冠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企业长期经营的角度出发,秉承合理
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原则,在项目推进上更加严谨科学,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
20 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项目进行延期,延期后的募投项目预计于 2021 年底建
成投产,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
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
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
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
2、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查,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
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
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
展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有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
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决定,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
等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