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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核钛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5-18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2-033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任
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
选举工作。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独立董事及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022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选举夏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袁秋丽女士、谢心语女士、王顺民先生、陈海平先生、俞毅坤
先生、韩雨辰先生。
    独立董事:彭国锋先生、卓曙虹先生、李建浔女士,其中彭国锋先生为会计
专业人士。
    上述董事会成员中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并且
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但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计算。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成员
    股东代表监事:朱树人先生、任凤英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夏珍女士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计算。
    上述监事会成员中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并且
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但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三、换届离任人员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朱树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非独立董事
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股东代表监事职务。截至本公
告日,朱树人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李玉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裁、非独立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李玉峰先
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15,000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任丕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相关职务。截至本公告日,
任丕毅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王丹妮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的
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丹妮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
履行的承诺事项。
    梁隽贤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的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梁隽贤先生未直接持
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前述人员仍须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关于股票买卖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
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附件: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1、袁秋丽女士, 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中盐湖南株洲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
书;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董事长、常务副
总裁、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日,袁秋丽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
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袁秋丽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袁秋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谢心语女士,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谢菲尔
德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化集团下属子公司。现任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助理。
    截至公告日,谢心语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
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谢心语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谢心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王顺民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预备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大专学历。历任甘肃和诚钛业有限公司技术一部部长;甘肃和诚钛业有限公
司总经理助理。现任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甘肃睿斯科锂电材料有限
公司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王顺民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
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顺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顺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陈海平先生,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学学历,化工工程师。历任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运行部部长;
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兼任党委书记。现任甘肃和诚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截至公告日,陈海平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
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海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海平先生持有公司股数:8,3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5、俞毅坤先生,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数
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理学学士,香港中文大学系统工程与工程管理专业哲学硕士。
2008 年起就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2015 年进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后
任投资投行事业部健康产业处副高级经理、国际并购处副高级经理(主持工作)、
资本市场处副高级经理(主持工作)。2018 年起,先后任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产业重组部总经理(高级经理级)。历任中核华原钛
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裁。
    截至公告日,俞毅坤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俞毅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俞毅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6、韩雨辰先生,199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总经
理助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自 2021 年 4 月起,任安徽金星钛白销售
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韩雨辰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
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韩雨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韩雨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7、彭国锋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计算机软件工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
估师、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历任湖南兴湘投资控投集团有
限公司战略投资管理部部长;湖南新达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湖南楚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湖南广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湖南广信资产评
估土地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所长。
    截至公告日,彭国锋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
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彭国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彭国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8、卓曙虹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历任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民警;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核
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广东粤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总裁。
    截至公告日,卓曙虹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
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卓曙虹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卓曙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9、李建浔女士,1948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金融学教授。海珠区第十二届人大代表(1998 年至
2003 年),广东省第九届、第十届政协委员(2002 年至 2012 年)。历任广东
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督导组组长、工商管理系主任、
教务处处长;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会计学院教授;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李建浔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
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建浔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建浔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1、朱树人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
授、高级工程师、硕士导师,研究生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
科毕业于东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历任航空工业部南方航空动力机械公
司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管理信息系统室主任;广东省科技厅企业科技特派员;
长沙理工大学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教授;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朱树人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
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朱树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树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任凤英女士,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在读。历任无锡豪普钛业有限公司化验员、技术部统计员;无锡豪普钛业有
限公司总经办主任;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副部长;中核
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9 年至今任中核华原钛
白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
    截至公告日,任凤英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
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任凤英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任凤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夏珍女士,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马鞍山立白日化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科薪酬主
办、人力资源科经理、人力资源与行政科经理、高级经理、党支部组织委员、工
会法律委员、团支部书记。现任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截至公告日,夏珍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夏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夏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