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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核钛白:关于2GW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进展公告2022-06-15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2-053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GW“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告中所述框架协议及光伏项目土地租赁合同为协议双方合作意向文
本,协议双方将在本协议指导原则下推进相关项目工作,具体事宜另行协商约定。
    2、 本公告中所述框架协议及光伏项目土地租赁合同中的各项内容需经公司
取得与本次项目投资相关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批准以及相关行政审批部
门的审批(如需)后方可实施。
    3、本公告中所述框架协议涉及的项目具体建设规模及计划投资总额仅为初
步匡算,项目能否获得相关审批及能否具体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4、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公告中所述框架协议及光伏项目土地租赁合
同属于意向性约定,相关项目付诸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框架协议及光
伏项目土地租赁合同的签署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一、项目概述
    为配套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东
方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钛业”)“硫-磷-铁-钛-锂”绿色循环产业项目
的用电需求,特别是年产 50 万吨磷酸铁、年产 50 万吨磷酸铁锂、年产 50 万吨
水溶性磷酸一铵(水溶肥)项目及相关设施的配套用电,合理开发白银地区风电、
光伏资源,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白银中核时代新能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核时代”)在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下,根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就 2GW“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有关
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签订投资框架协议。
    二、项目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就中核时代新能源项目的项目用地审批、行政许
可等工作的办理与甘肃省及各级政府部门形成共识,并根据企业用电负荷特点编
制新能源项目的实施方案及各类评价报告。中核时代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
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白银市东方钛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方
案》已报送至相关发改部门进行审批。
    2、近日,中核时代与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政策以及中核时代与白银市人民政府签订的《白银市 2GW 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
源发电项目投资框架协议》,就 2GW “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发电项目(以下
简称“新能源项目”)在景泰县投资建设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景泰
县 2GW“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
议”)。同日,中核时代就新能源项目用地需求与景泰县政府指定的景泰寿鹿实业
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光伏项目土地租赁合同》。
    3、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投资内容
    中核时代拟选址在景泰县中泉镇选择约 30000 亩未利用地(其他草地)用作
光伏项目用地,风场选址景泰县中泉镇范围内选择风机点位,投资建设“源网荷
储一体化”新能源发电项目,项目内容包括 500 兆瓦——1000 兆瓦光伏发电、
1000 兆瓦——1500 兆瓦风力发电(以政府有关部门最终批复的意见为准),配套
储能 200 兆瓦 2h(200MW/400MWh),总投资约为 100 亿元人民币。
    项目计划建设周期 2022 年 8 月-2024 年 8 月。
  (2)责任与义务
    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政府负责协助中核时代办理项目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
项目备案、项目核准、环评、安评、能评等政府相关审批手续,并协调办理相关
省级政府部门审批手续,全力支持中核时代取得 2GW 新能源发电指标;根据整体
规划和土地空间利用情况,在景泰县为中核时代统筹规划约 3 万亩(以实际使用
为准)未利用地(其他草地)用作光伏项目用地,并将该土地租赁给中核时代用
于建设新能源发电项目,租赁期限为 20 年,租金另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
在同等条件下,保证中核时代的优先承租权;协调电网公司,落实该项目电网接
入点,并争取实现中核时代自发自用;依法给予中核时代国家、甘肃省优惠政策,
严格落实景泰县政府出台的相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中核时代将结合景泰县实际情况,采用国内先进技术做好光伏、风电项目的
规划、设计、详细可行性报告、实施方案等;在光伏、风电项目取得国家能源局
或甘肃省能源局建设指标后,筹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推进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
营管理,并在当地依法纳税;新能源项目建设启动后,在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政府
指定地点同步投资建设一所建筑面积约 14000 平方米的学校。
    4、光伏项目土地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景泰县 2GW “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发电项目
    租赁土地基本情况:(1)土地性质:未利用地(其他草地);(2)土地坐标:
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中泉镇;(3)土地面积:约 30000 亩,实际面积以双方实地
勘验为准,实际占地面积:按项目各期进度,以实地测绘为准。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 20 年。租赁期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出租方应保
证该地块优先由承租方续租,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条件另行签订续租合同。
    租金金额:租金单价为每年 206 元/亩(含税)(其中光伏使用土地若涉及到
当地农民占用耕作的,参考当地土地流转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流转费用),以实际
使用为准的租地面积作为租金计价基数确定租赁金额。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部署要求,实现高质量、可持续
发展,公司以钛白粉主业为中心,围绕“纵向提升、横向循环”的理念,构建“硫
-磷-铁-钛-锂” 循环经济产业链,聚焦布局“资源、化工、新材料、新能源”
四大业务板块,致力于成为中国领先的能源新材料高科技企业。
    新能源项目作为公司“硫-磷-铁-钛-锂”绿色循环产业的配套项目,是公司
新能源业务板块的重要布局,将极大地增加企业耗能结构中绿电的比例,实现能
评达标,同时将为公司循环产业提供极具成本优势、清洁低碳的绿色能源,有利
于公司对规划建设的磷酸铁锂等产品进行碳足迹认证,进一步降低产品成本,提
高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认可度,提升公司综合盈利水平。
    本次框架协议及光伏项目土地租赁合同的签订,是公司推进并落地新能源项
目的重要基础,公司将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的各项审批工作。
    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及光伏项目土地租赁合同属于意向性约定,相关项目付
诸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
影响。
    四、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将在框架协议及光伏项目土地租赁合同中相关的投资项目、租赁交付条
件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以及相关行政审
批部门(如需)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及光伏项目土地租赁合同为协议双方合作意向文本,
协议双方将在本协议指导原则下推进相关项目工作,具体事宜另行协商约定。
    2、框架协议及光伏项目土地租赁合同中的各项内容需经公司取得与本次项
目投资相关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批准以及管理部门的审批(如需)后方
可实施。
    3、框架协议涉及的项目具体建设规模及计划投资总额仅为初步匡算,投资
规模及投资金额仍需根据后续开展的可行性研究以及进一步调查评估后确定,项
目能否获得相关审批及能否具体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4、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及光伏项目土地租赁合同
属于意向性约定,相关项目付诸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协议的签署不会
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中核时代新能源 2GW “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2、光伏项目土地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