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钛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22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
时)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和审核
了相关事项的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
(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已根据
相关规定回避表决,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
于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的相关事宜。
(本页无正文,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
(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彭国锋 李建浔 卓曙虹
2022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