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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黄金: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8-07-31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南黄金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认

真核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任职资格合法。根据公司提供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证书等相关材料,上述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

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情形。上述人员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 程序合法。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名、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此页无正文,为《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
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陈共荣     饶育蕾   刘玉强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