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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黄金: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龙矿业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 2019-16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龙矿业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湖
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保证
方式为全资子公司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龙矿业”)向银行
借款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担保。期限自 2019 年 4 月 23 日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为期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 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次担保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 2 月 18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新念
    住所:邵阳市新邵县太芝庙乡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金、锑等有色金属矿的探、采、选、加工及销售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新龙矿业 100%股权
    新龙矿业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6 年末           2017 年末            2018 年末
资产总额                      83,039.30          89,521.85             97,342.89
负债总额                      42,932.48          50,108.82             52,134.42
净资产                        40,106.82          42,500.77             45,208.47
资产负债率(%)                51.70               55.97                53.55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总额                  38,863.63          39,956.85             42,784.65
利润总额                       520.69             1,402.09             5,186.97
净利润                         826.32             -527.23              2,949.50

    新龙矿业不存在资产抵押的情形,不存在诉讼、仲裁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为了支持新龙矿业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新龙矿业向银行借款提供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相关手续。
    新龙矿业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
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
[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9 年 3 月 23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2.5
亿元(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为中南锑钨提供的 5 亿元担保、为新龙矿业提
供的 5 亿元担保和为黄金洞矿业提供的 3 亿元担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 2018 年度
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45.6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为全资子公司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是为
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时严格按照《公
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
程序,审议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时公司如实、全部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详细
说明,担保风险已充分揭示。公司的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控制和
防范风险,同意董事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龙矿业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意见,并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