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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黄金: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0-02-2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黄金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黄金”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规定,对湖南黄金拟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1 号)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9 月向特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 70,175,43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1.4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9,999,993.2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人民币 6,929,410.7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3,070,582.41 元。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编号
为天职业字[2016]1540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金额(万元)

 1       黄金洞矿业采选 1600t/d 提质扩能工程          15,895.20         15,000.00

 2       大万矿业采选 1400t/d 提质扩能工程            18,000.00         18,000.00

 3       辰州矿业沃溪坑口技术改造工程                 23,456.38         16,456.38
        辰州锑业替代原火法冶炼浆电解新工艺制备
 4                                                    36,563.00         20,000.00
        精锑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10,543.62

     合计                                         93,914.58       80,000.00


     二、拟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辰州锑业替代原火法冶炼浆电解新工
艺制备精锑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918.28 万元,投资进度 39.59%。现主要
完成了主体建筑施工、部分设备招标和部分设备采购与安装工作。

     三、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延期原因

     募投项目“辰州锑业替代原火法冶炼浆电解新工艺制备精锑项目”原计划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可使用状态。由于 2019 年上半年雨水偏多导致该项目
主体工程施工进度滞后、附属工程及部分设备招标工作启动滞后,该项目未能按
原计划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施工并投入使用。截至目前,主要完成了该
项目主体建筑施工、部分设备招标和部分设备采购与安装工作,附属工程施工等
工作仍在进行中。
     鉴于此,公司决定将“辰州锑业替代原火法冶炼浆电解新工艺制备精锑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上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五、保荐机构意见

     湖南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湖南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
情况基础上做出的安排,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等,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招商证券同意湖南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