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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明装备: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大力)2019-04-27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大家好!
   本人自 2016 年 6 月 8 日起担任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和《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
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 2018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之前
均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会议上认真审
阅每项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作出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
积极作用。本人本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12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5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12        8             4           0       0            否                   2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意见
      时间                                            事项
                                                                                             类型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
   2018 年 4 月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23 日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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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5 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5 日
   2018 年 6 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独立意见》        同意
      28 日
   2018 年 7 月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独立意
                                                                                同意
      1日       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2018 年 8 月 专项说明》
                                                                                同意
      27 日     《关于 2018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2018 年 9 月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同意
      21 日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0
                 《关于增补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5 日
                 《关于朱国光先生薪酬标准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1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9日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现场检查情况
    2018 年度,本人通过现场调研、座谈、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基本了解公司的生产
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   年报工作中履行的职责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确保 2018
年度年报工作进展顺利。
    本人在公司 2018 年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认真听取公
司经营层对公司 2018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关注 2018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
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积极予以解决。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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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客
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地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
利益。
    2. 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并持续关
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相关信息的及时、完整、
准确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
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六、   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2018 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时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不断
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
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   其他事项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 本人联系方式:liudl@junhe.com。


    2019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尽责的履职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有
效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更多建议,更好
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字:

                                         刘大力

                                              2019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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