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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迅科技: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4-04-25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6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鲁国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海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毕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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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收入(元)                                  573,538,866.91             517,165,516.72                      1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2,871,686.68              61,966,458.84                     -46.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0,754,456.50              25,120,861.55                     22.43%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95,585,710.06             -22,984,340.63                     750.9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34                   -47.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34                   -47.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5%                     4.09%                       -2.14%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2,740,323,462.81           2,643,935,750.55                      3.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663,429,282.32           1,671,821,311.96                       -0.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6,041.3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866,9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40,000.42

减:所得税影响额                                                          373,628.86

合计                                                                    2,117,230.1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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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29,612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股份状态           数量
                                                                                数量

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2.23%   97,242,513    23,351,189

江苏中天科技投资管理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9.75%   18,160,000            0
公司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2%    2,457,049            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国有法人                       1.2%    2,230,188     2,230,188

杭州夜桑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8%    2,015,700            0

中国农业银行-长盛同德主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7%    1,800,968            0
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9%    1,479,013            0

上海纪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8%    1,447,800            0

陆勇军                     境内自然人                    0.78%    1,444,805            0

深圳京日晨升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4%    1,377,259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                                                           73,891,324 人民币普通股        73,891,324

江苏中天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1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160,00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57,049 人民币普通股         2,457,049

杭州夜桑科技有限公司                                                            2,015,700 人民币普通股         2,015,700

中国农业银行-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
                                                                                1,800,968 人民币普通股         1,800,968
资基金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79,013 人民币普通股         1,479,013

上海纪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47,800 人民币普通股         1,447,800

陆勇军                                                                          1,444,805 人民币普通股         1,444,805

深圳京日晨升科技有限公司                                                        1,377,259 人民币普通股         1,377,259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999,897 人民币普通股          999,897
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相互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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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
                                             人。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
                                             行动人。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无。
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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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期末数为300,055,964.77元,比年初减少了42.15%,主要原因为本期客户回款大幅减少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数为809,443,632.06元,比年初增加了59.74%,主要原因为本期账期内的应收账款大幅增
加所致;
3、应付账款期末数为533,338,439.85元,比年初增加了39.39%,主要原因为本期采购原材料大幅增加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为26,784,083.08元,比年初减少了49.57%,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了上年度绩效奖金
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数为 -11,091,819.50元,比年初减少了179.50%,主要原因为本期预缴了企业所得税所致;
6、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营业税金及附加为3,098,430.1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92.55%,主要原因
为本期补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堤防费所致所致;
7、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财务费用为-557,125.1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2.26%,主要原因为本期收
到利息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8、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营业外收入为2,652,606.8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3.89%,主要原因为本期
收到的政府补助大幅减少所致;
9、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所得税费用为6,385,125.66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0.60%,主要原因为本
期利润总额同比下降所致;
10、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净利润为32,871,686.6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6.95%,主要原因为本期营
业外收入同比大幅减少所致;
11、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95,585,710.0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750.95%,主要原因为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同时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12、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2,860,310.8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71.05%,主要原因为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13、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18,742.9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4.10%,
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6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1、保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为保证上
                                              市公司的独立运作,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保证与上市
                                              公司做到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2、避免
                                              潜在同业竞争的承诺:(1)烽火科技和邮科院及其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
                                              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
                                              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
                                              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
                                              组织的控制权。(2)烽火科技和邮科院及其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
                                              外的其他企业,如出售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业务或权益,                     院为公司实际控制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武                                                                            2013 年 02 月
                                              上市公司均享有优先购买权,且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业务或权益时给予上市                     人期间、武汉烽火 严格履行中。
                     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                                                                                01 日
                                              公司的条件与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条件相当。3、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科技有限公司为公
                                              (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                   司控股股东期间。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
                                              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随行就市参考同期非关联交易价格”的交易定价
                                              原则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3)保证不
                                              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
                                              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光迅科技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2013 年 02 月 自 2013 年 2 月 1
                     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     内不进行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认购的光迅科技股份,之后按照中国证监                                        严格履行中。
                                                                                                                       01 日           日起 36 个月。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如果标的资产当年净利润(即
                                                                                                                       2013 年 02 月
                     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利润,则公司有权以 1 元的总价                    2013 年—2015 年 严格履行中。
                                                                                                                       01 日
                                              格回购交易对方当年应补偿的股份,三年累计补偿的股份数量不超过认购股份
                                                                                                                                                                         7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的总量,各年计算的补偿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交易对方每年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即补偿股份数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每年补偿
                                                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
                                                润数)×认购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股份数量。
                                                上述补偿期内标的资产承诺利润的数额分别为:2013 年为 4,756 万元,2014 年
                                                为 5,528 万元,2015 年为 6,081 万元。

                                                1、本院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武汉光迅构成
                                                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武汉光迅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
                                                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2、本院或本院控制的企业如出售与武汉光迅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业务
                                                或权益,武汉光迅均享有优先购买权;且本院保证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
                                                务时给予武汉光迅的条件与本院或本院控制的企业向任何独立第三人提供的条 2009 年 08 月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院为公司实际控制 严格履行中。
                                                件相当;3、本承诺书已通过本院的内部批准程序批准同意,亦已取得本院下属 21 日
                                                                                                                                       人期间。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子公司同意,因而本院签署本承诺书的行为代表本院及本院下属子公司的真实
资时所作承诺                                    意思;4、本承诺书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
                                                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本院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
                                                承诺而给武汉光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院在不再持有武汉光迅 5%及以上股
                                                份前,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上海克米列投资管理合伙                                                                               2013 年 09 月 自 2013 年 9 月 25
                                                所认购的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严格履行中。
                     企业(有限合伙)、华宝兴                                                                             25 日        日起 12 个月。
                     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不适用。
有)


                                                                                                                                                                            8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4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30%    至                           20%
动幅度(%)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6,450.44   至                      11,057.89
动区间(万元)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9,214.91
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比较稳定。




                                                                                      董事长:

                                                                                                  鲁国庆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9